简介:找到混合所有制改革的学理支撑,明确所有制改革的性质、目标、原则和保障,关系到混合所有制改革的合法性。本文用历史唯物主义这一科学工具对当前我国所有制改革问题进行分析。马克思认为所有制的本质由具体的历史现实决定,当前我国混合所有制改革也应该由我国经济基础决定,其性质必然是实现我国基本经济制度的重要形式;马克思论述了社会分工和个别单位内部分工的历史形成,指出不合理的分工蕴含着剥削关系是导致人异化的重要原因,我国的混合所有制改革必须以合理分工为原则,关注人的全面发展,为更高水平的分工创造条件;马克思提出共产主义社会的理想,激励无产阶级联合起来实现生产资料的占有,这一价值追求启示我们,在推进混合制改革中必须将巩固公有制的主体地位和提高国有经济的主导地位作为目标;马克思认为资本主义的法律和私有制有密切联系,私法是资产阶级进行统治的工具,混合所有制改革要借鉴马克思对资本主义法律的批判,制定体现社会主义优越性的法律,为国有企业的保值增值提供保障。
简介:城镇住房保障起步于城镇住房制度改革,发展壮大于住房资源市场配置缺失或失灵过程中,其转型更与住房保障供求关系和国家相应政策环境变化有非常密切的关联。五大发展理念的提出,使我国城镇住房保障政策发生了新的变化,保障转型的新理念内涵正在逐步酝酿,以'创新'促进理论和制度完善,引入多样保障模式和方法;以'协调'拓展保障与市场、人、环境的健康融合;以'绿色'督促资源配置,落实'以人为本'等要求,实现'和谐人居';以'开放'破解保障中的种种封闭状况;以'共享'落实全民在住房保障上有更多获得感和获益感。五大理念将促进城镇住房保障转型发展新思路的形成与拓展,贯穿扩展保障对象覆盖面、完善'一租一售'模式、关注保障结构性变化发展的三条主线,在'保基本'、'广覆盖'、'梯度及无缝化'三大板块上重点突破。
简介:国有企业和技术创新是两个不同的领域,但在改革中却把二者结合起来思考并加以运作。本文依据近现代市场规则以及国企性质和特征,阐述了国企作为公益性社会组织与作为竞争性经济组织的矛盾,分析了国企作为历史和现实中的社会存在是否具有作为技术创新主体的合理前提与条件。认为,国企虽然具有作为公益性社会组织存在的必要,但在实践中维护国企的技术创新主体地位,在逻辑上仍然要求国家或社会直接承担创新投资的风险和收益,这不仅不利于积极吸引民间资本投资,形成以民间资本为投资和收益主体的技术创新的格局,而且有悖于改制的初衷,进而指出了国有企业作为技术创新主体的风险和出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