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卡米尔·艾里一穆阿里受《对话·狂欢·时空体》杂志编辑部委托,在巴黎对朱莉亚·克里斯蒂娃进行采访,谈话的内容主要涉及克里斯蒂娃接受和在西方传播巴赫金思想的缘起,讲述了巴赫金对其影响,以及给出了巴赫金的学术价值和现实意义的基本评价。她认为巴赫金对于欧洲是一场真正的革命。在研究和介绍巴赫金的同时,她也将巴赫金"写入"她自己的那些思索的语境。巴赫金提出的对话、对话主义、互文性、他者和无意识等概念一直在发挥重大影响。巴赫金不仅仅是一名专家,更是一位创造者,充满灵感的创造者,富有神采的创造者。他是文学中两大新的重要的维度之源头:一是"他者"之维度,二是体裁的历史与演变之维度。存在着两种巴赫金的遗产:一方面是文化学的与符号学的遗产,另一方面是狭窄的意义上的文学的遗产,即围绕着对话主义这一概念与这一概念之变体——互文性而得以建构起来的那份遗产。
简介:乌·金德霍伊泽尔(UrsKindhauser)教授,德国弗莱堡大学法学博士,1982—1987年间分别出任联邦高等法院刑事审判庭大法官职务和联邦高等检察院独立检察官职务,1987年任弗莱堡大学法哲学研究所所长,1992年任罗斯托克法学院首席院长。自1995年起任波恩大学刑事法学研究所所长,现为波恩大学法律—国家学学院的首席院长,兼任刑事诉讼法学所、法哲学所所长。自1980年以来先后以德文、法文、西班牙文、英文发表学术论文80余篇、学术专著10余部。其中学术专著《故意行为——从语言哲学的角度探究刑法当中对行为的理解》和学术论文《安全刑法:风险社会的刑法危险》产生重大影响,预见性地提出社会的危险因素是人类自身,并且提出要对恐怖主义实施提前预防。他的著述在关国、法国、西班牙、意大利、加拿大、日本、韩国等国家产生巨大影响。2005年3月18日,德国波恩大学访问学者薛晓源先生与波恩大学法学院博士研究生刘国良先生联合采访了乌·金德霍伊泽尔教授,宾主进行了3个多小时的学术对话,现将录音整理发表,以飨读者。教授您好,很高兴您在百忙之中接受我们的采访,我们此次采访的主题是:在法治时代如何规避和化解危险与风险。我们知道1986年前苏联爆发切尔诺贝利核事故,举世震惊;同年德国著名社会学家贝克教授提出风险社会理论。产生了深远影响。最近他又提出全球风险社会理论,引起了学术界巨大的反响。在一个全球化时代,在一个法治普适的时代,作为一个著名的法学家,从法学的角度您是如何理解风险与危险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