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论语》“色斯举矣”章向来难解。前人解此章,多由文字训诂而入,就文本说文本,而乏史料以为佐证。今据《史记·孔子世家》及《孔子家语》所记卫灵公与孔子事,并参以理据,对“色斯举矣”章予以新解。
简介:"仁"是孔门儒家思想体系之核心。仁之具体意义为何,前人所论甚多,胜义纷陈。据清人阮元《论语论仁篇》所论,大抵仁须并为,离群独处则不能成仁。《论语》中有"巧言令色,鲜矣仁",以及"刚、毅、木、讷近仁"二句,前人在理解二句之时,每多以为多言者不能成仁,少言者则近仁,其实皆与儒家传统慎言之文化相关。可是,在适当的时候说合适的话,孔门儒家绝不反对。细究多言"鲜矣仁"与少言"近仁"之原委,对理解"仁"为何物当能有所裨益。
简介:元代江南地区容纳了因政治、军事需要,经济动因及其它原因前来定居的蒙古、色目人.本文深入分析了元代江南蒙古、色日人和江南住民之间,以及他们本身之间形成的千姿百态的民族通婚关系,归纳了民族通婚的主要形式,并指出民族融合是历史发展的趋势,元代江南也不例外.
简介:《孔子诗论》、马王堆帛书《五行》、《孟子·告子下》均有关于“色”和“礼”的论述。《孔子诗论》、马王堆帛书《五行》两者相同,有讨论“色”(情、欲)和“礼”(外在规范)关系的问题意识,也有“札”来自干情欲,是对情欲之调节或引导的表述,《孟子·告子下》则不讨论这些问题。对情欲和礼之关系的认识,《孔子诗论》、马王堆帛书《五行》的思想倾向更接近《荀子》。用诗来改变人的情性之观念,《孔子诗论》和《毛诗序》一脉相承。
简介:"两高"出台的关于生产、销售假药、劣药犯罪的司法解释,将明星代言假药、劣药的行为纳入刑事法规制范围。基于正当性和合理性两方面的考虑,对代言行为科处刑罚确有必要。代言行为作为生产、销售假药、劣药犯罪的帮助犯,应具有帮助的故意与帮助的行为,还要以正犯成立犯罪为前提。实践中应根据具体情况认定代言行为人的"明知"及"宣传行为",对其处罚宜以财产刑为主、自由刑为辅。
《论语》“色斯举矣”章新解
论“巧言令色”与“刚毅木讷”
元代江南地区蒙古、色目侨寓人户婚姻状态的分析
“色“与“礼”的关系——《孔子诗论》、马王堆帛书《五行》、《孟子·告子下》之比较
明星代言假劣药品之刑事责任探析——以“两高”关于生产、销售假药、劣药罪的司法解释为背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