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宏观场景下,转型时期的中国司法正在形成一种新的模式,其功能正从单纯的解决纠纷走向为基层社会提供规范供给,重构基层社会规则体系,强化基层社会制度的正统性基础这一关键层面。这种新的司法模式不仅要求将法官个性化的办案经验体系化,以解决具体的纠纷,而且要促使基层社会正式规则与非正式规则的相互尊重与合作,最终达成一种立基于多元规则相生共存之上的规则共治。
社会的变迁与司法模式的转变——转型中国基层社会的纠纷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