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正>中华医学会伦理学学会成立大会暨全国医学伦理学第五次讨论会于去年10月14日至18日在西安召开,全国共有400位代表参加,收到论文170篇。中国伦理学会会长罗国杰、中华医学会副秘书长王树奇参加了这次会议,应邀参加这次会议的还有以日本医学哲学伦理学会会长杉田勇教授为首的代表团、加拿大安大略的林奇教授、美国阿拉巴马大学的郭罗夫·潘斯教授等国际友人。大会就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医德原则、商品经济条件下的医学道德、医疗卫生承包责任制与医学道德、卫生资源分配中的医学道德、各种特殊人群(老年、儿童、残疾人、干部)卫生保健中的道德、“安乐死”死亡标准、“尸体解剖”、“人工受精”等问题进行了讨论。
简介:<正>医学伦理学作为伦理学的一个分支,在美国学术界颇受重视,蒂洛的《伦理学:理论与实践》一书对此有专章论述。本文拟根据该书提供的线索,扼要介绍美国学者关于医学道德的主要观点(本文引语,均出自该书),以窥美国医学伦理学之研究概貌,以供国内研究医学道德时批判借鉴之用。(一)研究范围和一般原则蒂洛认为,医学道德实质上与这一问题有关,即如何确立和保持病员、病危者与健康人、医务人员之间的人命攸关的道德关系;以医学道德为研究对象的医学伦理学,不但要研究选择“治疗”手段的道德方式,而且要研究在交往关系中应如何“对待”病人。蒂洛具体列举了医学伦理学的研究所应包括的问题,对无可救药的垂死病人的治疗,停止治疗、听任病人死去(“听任死亡”),征得病人同意杀死病人(“仁慈赐死”),未得病人同意而杀死病人(“仁慈杀死”);对病人的行为控制,
简介:中西方的不同文化导致其公正观有所差异,但中西公正观都与当代医学公正伦理的基本精神相一致,都是处理当代医学公正问题的理论基础。当然,中西公正观是分别蕴含在以各自特有的概念系统构筑成的整个伦理体系之中的,两者的基本特征是有差异的。中国文化的公正诉求是以美德为中心的个人正义,以仁、义、礼、智、信为主体架构。西方公正观则强调德性和制度,完美的德性赋予人以善和正直,因而人人都拥有公正之完美德性,分配行为和交往行为都互利互惠,如此必然形成公正的社会秩序,使公正得以真正实现。讨论中西文化背景下的不同公正观在医疗资源分配上的表现,在当下应该聚焦于这样一个基本视角:医学公正是一个社会最基本、最低限度的道德,也是最重要的道德。医学公正是社会公正的基础,是卫生保健制度设计的基本依据,是医疗秩序的最低标准和必要条件。合理安排医学公正制度,有利于消弭社会群体之间的隔阂,减少医疗纠纷,增进社会和谐。
简介:在儿童非治疗性医学试验中,充斥着知情同意不完全。尊重儿童作为潜在人类尊严的道德律令要求允许儿童参与试验的同意决定。与此同时,由于儿童自身不具备完全行事能力,基于“最佳利益”将代理权让渡其父母或监护人。而为了确保代理同意和试验的公正性与合理性,需伦理机构介入审核,以起到维护“公共健康”的作用。由此构造出“知情同意’’的条件及其判定的“儿童一代理人一伦理审查机构”的权力三角关系。
简介:<正>“对学生进行数学教育是不是道德基础和道德原则教育?”起初我回答说,数学内容本身,数学的逻辑精确性趋向以及概念和结论的确定性,无疑会激起正直与诚实的内在要求。其次,教师本身酷爱课题,会使他去积极培养学生类似的感情,同时也向他们指明了认识的乐趣,以及掌握了认识定量法的人类理智的能力。教师这种积极性在道德上是深刻的,以致于我们不由得参与到形成学生道德基础的过程中去了。我的老师A·R·辛欣曾讲:钻研数学科学必然会在青年人身上循序渐进地培养出许多道德色彩明显,并进而能够成为其主要品德因素的特点。在数学教育所形成的特征中,辛欣指出了真诚、正直、坚韧和勇敢四点。人们都明白,数学教师是不可能搞欺骗的,任何自高自大和
简介:道德教育和公民教育分别以培养好人和好公民为目标,二者在学术传统、教育内容、教学方式和教育时段等方面存在诸多差异。然而,道德教育和公民教育之间的差异并不能切断二者之间“天然的联系”。在现代社会,必须同时推行道德教育和公民教育,而不是以一者取代另一者。“替代论”的问题在于未能全面把握道德教育和公民教育之间的差异与共生关系。道德教育和公民教育之间的差异根源于二者理论基础的转向而导致的道德基础的差异。这一差异使得二者对于德性尤其是对于公民德性的理解产生分歧。解决的路径在于证成二者道德基础的同源性,从而使道德教育成为公民教育的基础,使公民教育成为道德教育的保障。由此,道德教育和公民教育将在差异中实现共生,共同引导个体以其理性去批判和反思何谓美好生活以及如何追寻美好生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