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为了保证网络社会的健康运行,网络道德建设已成为无法回避重要的课题.在网络道德建设中,我们必须注重培养网络主体的道德意识;在培养网络道德意识的过程中,我们既要坚持对网络主体的道德灌输、提高其道德认识能力,又要锻炼其道德意志并加强道德修养.
简介:社会舆论往往对教师有较高的道德期待,希望教师有美德,能够为人师表。但教师往往会把自己仅仅看成是一个知识的传授者,把知识和技能教育看作自己当然的职责,而放弃自己道德实践的主体地位。教师在何种意义上承担道德教化的责任,在何种意义上具有道德实践的主体地位?对此可以从如下几个方面来理解。
简介:<正>道德的主体既不是指道德的主导方面,也不是指道德发生的最后本原,而是道德属性所依附的实体,即道德的载体。人是道德的主体,但现实的人类道德认识和道德实践活动又是具体的
简介:职业道德规范主体化机制探讨仲崇盛一职业道德这一概念包含两层含义:一方面它是指从事一定职业的人们在其特定工作或劳动中的特殊行为规范的总和;另一方面,它是指从事一定职业的人们,经过职业活动实践和职业道德理想、意志培训,所达到的表现在职业工作上的道德品质状...
简介:德治思想,即“运用道德的政治手段实现政治的最终道德目的”是儒家伦理价值体系中最终的价值归依。以人的主体意识的发展为切入点,考察殷周之际德治思想的构建可以看出,这一时期德治思想的构建共经历了三个阶段:殷商的神本文化——人的价值主体的缺失;用初的敬德保民——人具有了独立的价值主体;西周的礼乐文化——人的类意识的觉醒。可以说,殷周之际统治阶级从神权政治转向德治与礼治,在人的主体意识的发展历程上具有划时代的意义。
简介:主体价值在经济与道德关系中的地位杨一民,杜建国一有些人在对经济与道德关系的审视中,总是难以走出“二律背反”的两难处境,似乎经济与道德的一方发展必以限制对方的发展为条件。他们提出的问题是:究竟是以经济为主而使道德屈从于经济的发展呢还是相反?从形式上看,...
简介:中国古代对政治合法性的反思首先寄托于天命。夏商时期的天命是君主与天帝的契约,臣民只能承受命定的秩序。周公斩断天帝与君主的血缘联系,以德行来判断天命所归,实现天命不常与恒常的统一,而天命又只能通过民意得以反映,从而在天、君、民之间形成环形三角交互结构。周公试图用此在经验把握普遍必然,以现实参验的方法理解天、君、民、德等概念及天命唯德等命题,最终使理想政治只能寄托于“先王有德”的绝对,从而变成对现实等级制度的摹写。
简介:信息风险,是信息由外部扩展并渗入人们的生活领域,因人们的非科学处理方式而引发的"客观风险",通常被称之为一种"必然存在"。信息风险问题已引起社会的广泛关注,其消解的逻辑起点是"信息人",即是具有一定信息意识和信息能力,且形成基本信息素质的抽象存在。从责任到伦理责任,是"信息人"道德层面的提升,它不仅对消解信息风险有着重要的道德价值,而且还是"信息人"消解信息风险的道德诉求。
简介:在胡塞尔现象学伦理学中,先验自我具有意向性之指向性与构造性特征,一切价值和意义都是出自先验自我之意识之授义活动,先验自我成为了一切行为之极点,胡塞尔现象学伦理学中展显出的主体性是一种"先验主体性"。海德格尔将"此在"作为突破口从三个方面对胡塞尔先验主体性性理论作出了发展改造。海德格尔从本质上把此在归结为与他人在世界之中的"共在"。因此,海德格尔现象学伦理学中展显的主体性是一种"共在主体性"。海德格尔的现象学伦理学是一门源始伦理学。共在主体在源始伦理中的本真生存即是领会良知的召唤、切近存在之真理以及诗意地栖居。
简介:在勒维纳斯的哲学规划中,繁衍为主体打开了一种开放性的时间。在这种时间中,自我通过父道和孝道.让自身在亲子关系中成为面对他者的伦理主体。勒维纳斯对亲子关系的这种论述与儒家的慈孝存在共通之处.且能为儒家的亲子观念给出某种合理性证明。不过,由于勒维纳斯将亲子关系的重心放在为他人的伦理责任之上.他的父道和孝道观念又能为儒家的亲子伦理提供一些另类的补充说明。
简介:信息伦理学作为科技哲学与伦理学的边缘学科,不仅要关注现实生活中出现的各种各样的信息行为,而且要深入研究信息的“元伦理学”问题,同时还要对信息化与传统社会现象交融过程中出现的“交叉伦理”问题进行相关分析,准确把握。信息伦理本质上有三个层面。即从信息伦理的起源上看,信息伦理是人类交往活动的现实需要和规律反映;从信息伦理的应用上看,信息伦理调节着人们在信息交往活动中的功利实现;从信息伦理的目的上看,信息伦理追求人类社会在信息时代的和谐与进步。
简介:大数据已成为21世纪的新石油,各国政府相继提出发展大数据战略。借助大数据收集、存储和挖掘等技术,大数据信息所蕴含的潜在价值不断得到开发,推动经济社会的发展。然而,在大数据信息价值开发的同时,也引发了一些迫切需要关注和解决的伦理问题,如隐私权问题、知识产权问题和信息安全问题。
简介:2010年10月28日-29日,由中国人民大学伦理学与道德建设研究中心主办,国际信息伦理学中心协办的中国信息伦理国际会议在中国人民大学隆重举行。来自德国、瑞典、英国、澳大利亚、日本等国的知名学者和国内相关大学、信息产业界、政府监管部门的40余位专家学者参加了会议。中共中央宣传部原常务副部长徐惟诚先生出席大会并做重要讲话,
简介:在信息伦理学领域,存在着两种不同的研究取向:有些学者将信息伦理学作为一门非规范的伦理学来研究,而另一些学者则偏重于信息伦理学的规范性质.信息伦理学作为一门规范学科,应当研究不同类型的信息活动中已经存在或可能发生的伦理问题,而不能成为计算机伦理学、媒体伦理学、生物信息伦理学、网络伦理学的集装箱.规范的信息伦理学可以参考义务论、美德论、效果论的分析框架,而且要综合运用多种学科的方法.各国的信息伦理学有本土化的问题,但在全球性的信息沟通中,应当实现不同的信息伦理学的整合.
简介:信息化生产方式的产生会给人类伦理学带来诸多新变动、新发展和新要求,因此,科学地分析信息化生产方式的产生对资本的益与忧,正确地看待信息化生产方式与马克思主义伦理的发展的关系是我们必须面临的任务。
简介:由中国伦理学会、中南财经政法大学联合主办,中国人民大学伦理学与道德建设研究中心协办的以"信息时代的应用伦理问题"为主题的第11次中韩伦理学国际学术研讨会于2003年10月在湖北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召开.来自韩国和中国的一百四十余名专家和学者参加了此次会议,并提交了一百余篇论文.与会专家和学者围绕信息时代的经济伦理、管理伦理、制度伦理、科技伦理、环境伦理、传统伦理与道德教育等一系列热点问题展开了广泛而深入的讨论.现将会议的主要学术观点综述如下:
网络主体的道德意识培养
教师的道德实践主体地位
道德活动主体和道德调节对象
职业道德规范主体化机制探讨
殷周之际德治思想构建的主体性探析
主体价值在经济与道德关系中的地位
从命定的秩序到主体的道德——周公天命政治观研究
信息风险与“信息人”的伦理责任
海德格尔源始伦理学中的共在主体性
塑成作为伦理主体的父母与子女——勒维纳斯与儒家的孝道和父道
试论信息伦理的特点与本质
大数据时代信息价值开发的伦理问题
中国信息伦理国际会议召开
作为一种规范学科的信息伦理学
论信息化生产方式的产生与马克思主义伦理的发展(上)
信息时代的应用伦理——第11次中韩伦理学国际学术研讨会综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