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取证是纪检监察机关在查办违纪案件过程中的关键环节。取证的成功与否直接决定着案件查办的质量和效率,是查明案件事实,正确处理案件的基础。
简介:近几年党校在应急管理培训中引进与尝试桌面推演,以提升领导干部应急管理实战能力。本文分析了桌面推演在党校应急管理培训中的适用性,探讨和总结了桌面推演课程开发与实施的具体做法,并就如何进一步更好发挥它在党校应急管理培训中的作用提出了建议。
简介:
简介:调查取证是案件检查中的一个重要环节。证据的质量高低,直接涉及到案件查处的效果,要取得真实、可靠、合法的证据,不仅要求办案人员紧密结合实际、采用灵活多变的工作方法,更应该具有耐心细致、积极主动的工作作风。具体说来应注意以下几点:
简介:侦讯取证与人权保障是案侦活动的两个方面,但它们不是均衡发展的。维护人权观念的崇高,不能也不应掩盖打击犯罪在先的事实真相。侦讯活动与限制人身自由是同步的。考察我国的未决羁押与律师会见,如实供述与不自证其罪,相对的默示沉默权,辩护取证的显形化与规则化,律师在场权与全程同步录音录像,口供自愿性的证明能力,司法甄别、排除和认定口供的复杂性等问题。回答如何处理证据的法律真实和客观真实、形式真实和实质合理,取证打击犯罪与保护人权的关系。它们在侦讯取证制度的完善中,需有相应的配套举措。
简介:纪检监察机关在查处党员、干部违法违纪案件时,需要找当事者、知情者调查取证。在找证人取证时,有的证人拒绝或推辞出证,甚至出具伪证,严重干扰了案件调查工作。因此,研究证人的心理,准确把握证人的心理特征及变化规律,采取有效方法,使其如实地提供证据是十分重要的。
简介:调查取证权是辩护律师的重要权利之一,新修订的《律师法》正式确认律师在侦查阶段的辩护人地位和权利,提前了律师调查取证的介入时间,充分体现了追求正义的诉讼价值理念。
简介:电子取证在交通执法中的应用价值已获得普遍肯定。但由此带来的“现场取证,事后处理”这一非现场执法方式,导致执法部门对交通违章行为的处罚面临“查”与“处”分离、违章行为人难以判定、处罚决定告知滞后、送达困难等种种问题,暴露出此类案件在处理程序上的不足。执法机关应从充分履行告知义务、违章处罚与车辆年检松绑等多方面入手,进一步细化和规范电子取证后交通违章案件的处理程序,使之符合现代行政的要求。
简介:2012年新刑事诉讼法将人权保障提高到前所未有的高度,对侦查的程序性限制也相应增多。检察机关作为国家法律监督机关,更应自觉转变执法理念,率先遵守新刑事诉讼法的要求。在检察机关直接立案侦查的案件中,受贿犯罪一直都是办案的重点、难点。本文试图以受贿案件的侦查为切入点,旨在探讨侦查人员如何适应新刑诉法办案环境,增强人权意识、程序意识、证据意识,全面理解新刑诉法的要求,切实提高调查取证的能力。
简介:丈夫认为“越危险的地方越安全”,便把情人安置在自家隔壁,并在妻子眼皮底下和情人拍“婚纱照”、办“结婚宴”.还生下一个女孩。妻子发现丈夫的“秘密”后不露声色,循着线索一步步取证.拍照、录像、找证人,最后把丈夫告上法庭.使负心丈夫一夜之间失去所有。此案告诫人们:当爱情不在了,你可以坦诚地说分手,但不要践踏对方尊严.也许你踩在别人身上的脚印反会烙在自己身上。
简介:随着电子信息技术的发展,电子数据日益成为发现犯罪、证明犯罪的重要线索和证据。基于职务犯罪尤其是贿赂犯罪侦办及证明难度较大的现状,电子数据在职务犯罪侦查中的运用尤有必要。研究职务犯罪侦查中电子数据的取证问题,首先应当明确电子数据的概念、特征及现行法律规定。在此基础上,进一步探讨职务犯罪侦查中电子数据的发现、固定与采信。同时结合实证的考察,深入分析当前职务犯罪侦查实务中电子数据取证存在的主要问题,通过发掘相关问题存在的根源,即可找到解决问题的对策。
简介:13年前的春天。全国监察机关正在陆续组建。一纸调令,我到了长宁县监察局工作。当时,我也搞不懂监察局究竟是干什么工作的,只是从“监察”两个字去理解。我想大概是办理案件、处理人的吧。24岁的年龄。正是充满憧憬和幻想的年龄。没想到,这监察工作一干就是13年。13个春去秋来,13次花开花谢,我从一个毛头小伙子即将步入不惑的行列。13年来经历的事情大多已忘却了,但有一件事至今记忆犹新。历历在目。
简介:关于法官庭外调查可否采用询问、讯问手段,取证范围是否包含言词证据,理论界存在不同观点。从法律规定该立法在动因、意图及司法实践需要分析,法官调查核实存疑言词证据应为正当。限制取证方式、范围背离立法本意,且危及正确裁判。
简介:刑事辩护工作具有很大的职业风险性,这既有立法上的原因,又有司法体制上的因素。调查取证权成为律师头上的一把利剑,直接导致愿意做刑事辩护工作的律师不断减少,这对罪犯的人权保障是极为不利的。2012年新《刑诉法》对律师辩护制度作了很多改进。律师在侦查阶段第一次以“辩护人”的身份出现,意味着律师的调查取证权始于侦查阶段;同时,也必须认识到侦查阶段的律师调查取证权是有很大限制,律师的职业风险是否有所改观还须进一步观察。最后,结合新《刑诉法》的施行,就如何做好律师调查取证工作、有效避免律师职业风险提出了对策措施。
简介:我国《行政诉讼法》规定:当事人、法定代理人可以委托律师代为参加诉讼。关于律师在行政诉讼中的调查取证权问题。由于对《行政诉讼法》有关规定理解不同,观点亦就不同,归纳起来主要有以下三种:
查办违纪案件取证探析
桌面推演在党校应急管理培训中的应用研究
关于建设行政执法取证工作的探讨
调查取证应注意的几个问题
论我国侦讯取证的现状与制度完善
浅谈证人心理及调查取证方法
平等武装下律师的调查取证权
电子取证对交通违章案件处罚程序的影响
新刑诉法视野下受贿案件取证对策浅析
丈夫信奉“灯下黑”,糟糠妻忍辱取证夺家产
职务犯罪侦查中电子数据取证问题研究
不能忘怀的记忆——三上珙县取证的故事
法官庭外取证限制论质疑——法意及实证视角的探究
新刑诉法视野下律师调查取证的风险防控
浅谈律师在行政诉讼中的调查取证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