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研究发现:14—16岁少年罪犯占总人数28%、绝大部分案件被害人无人身伤害、五年来法院罪名变更率为零,造成少年抢劫案定罪率虚高。从点上分析,重点选择若干典型案例,从少年犯罪人动因和暴力程度等诸多剖析,以区分少年抢劫、寻衅滋事等罪名法律适用。处理少年强索案件时,司法人员应查明犯罪动因、甄别暴力程度、把握发案时间、地点及团伙等特点,尽可能司法分流和区分案件的主从关系,同时对少年罪犯还应坚持相称原则、宽宥原则以及非监禁处遇原则,坚持主客观一致原则,准确定罪,综合判定。公检法三机关应各司其职、互相配合,采取相应对策,不以拘留、逮捕率;批捕、起诉率为工作指标,不以顾及关系而“消化”结案,从而可以解决上述罪名定罪的倒挂现象,以期回归到合理的区间。
简介:中央编译局德籍专家、德国爱尔福特师范大学教授、《马克思恩格斯全集》历史考证版第二版(MEGA2)编辑人员埃克·考普夫(EikeKopf)先生2010年6月2日应邀出席中央编译局马列部“马列著作编译论坛”,就马克思恩格斯的早期著作和中国的社会主义建设等问题发表演讲。考普夫教授认为,马克思恩格斯1848年以前的著作已经指出,不能简单根据死记硬背的结论来解决具体问题。他高度赞扬中国共产党掌握了马克思主义的要义,在建设社会主义的过程中取得了巨大成就,对全世界的社会主义的未来具有巨大意义。他阐述了对《共产党宣言》中“消灭私有制”的理解,指出无论是理解马克思恩格斯的理论,还是对它们的应用,都不能够脱离具体的历史的条件。他还对中国未来的社会主义建设提出了自己的建议。现将考普夫先生的有关观点整理如下。文中的小标题是编译者所附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