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2013年1月,菲律宾就南海争端向中国提起强制仲裁程序。中菲两国接受了《联合国海洋法公约》关于强制仲裁的义务,因而菲律宾启动南海争端的仲裁程序无需中国同意。但是,菲律宾启动该仲裁程序,违反了中菲在《南海各方行为宣言》中达成的共识,存在法律适用错误,中国有正当理由不予接受。中国的不接受在强制仲裁程序中只意味着对仲裁庭管辖权的初步反对,却不能阻止仲裁程序本身的进行,因而中国积极参与仲裁程序肯定比消极对待更能收到积极的效果。因此,中国应该参与仲裁庭的组建,并与菲律宾积极谈判和协商,争取终止仲裁程序。如果仲裁庭最终建立起来,则中国应出席仲裁庭,坚持反对仲裁庭的管辖权和可受理性。按照“南方蓝鳍金枪鱼案”裁决的推理与裁定,仲裁庭最终应该裁定对中菲南海争端没有管辖权。
简介:《联合国海洋法公约》第十五部分关于强制争端解决机制的规定实质上就是一个普通的仲裁条款,它在处理南海问题时面临着诸多局限。首先,《公约》争端解决机制的强制性是有限度的,第十五部分第一节和第三节为缔约国提供了可以规避强制机制的附加说明和选择性排除条款。其次.中菲南海争端显然是关于主权和海域划界的争端,明显超出了《公约》的管辖范围。仲裁庭对海上地物性质及“九段线”合法性的裁决会对中国的主张“未审先判”。再次,中菲达成的《南海各方行为宣言》及中国根据《公约》298条做出的排除性声明是否能够排除仲裁庭对南海争端的管辖权?仲裁庭对此并没有给出令人信服的回答。最后。在可受理性问题上。必要的第三方问题及诉由消失问题的存在也使得本案不可受理。
简介:《聊斋志异》的重要艺术特色之一,是以浪漫主义手法表现现实主义内容,即用鬼狐及各种动物形象,曲折幻变地表现形形色色而又惊心动魄的现实世界。它有时是以动物在现实中的本相出现,有时则让其幻化为人。本文论述了《聊斋》中写得较多的狼、犬、虎、驴、马等五种动物。这些以动物构成的故事,除仅记动物传闻的一类简短作品外,都往往有作者独特的命意。有的别有寄托,表现人情;有的寓意深隐,旨在讽世;有的借物诛邪,以泄悲愤;有的嘲弄贪鄙,聊示揶揄。如《梦狼》以群狼横行官府,揭露了一个赤裸裸的吃人世界;《苗生》以一虎的形象贯穿全篇,刻画了各种类型的书生者流;《潍水狐》与《三生》,或以驴,或以马,鞭挞了那些王公大人中的衣冠禽兽;而《五通》简直就是借文学首张诛伐妖异迷信的大纛;都表现了作家批判社会、干预人生的胆略和识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