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近年来,中国参与国际区域经济合作的步伐不断加快,合作领域日益拓宽。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建设标志着我国在参与国际区域经济一体化方面迈出了实质性步伐。本文在比较中国与东盟各国税收制度的基础上,借鉴欧盟税收协调的经验,提出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税收协调的步骤和主要内容,并重点分析了税收协调的效应,最后据此提出相关政策建议。
简介:本文试图估计柬埔寨、老挝、缅甸和越南(通常称为CLMV国家[即“柬老缅越”])在加入东盟自由贸易区(AFTA)后由于实施共同有效特惠关税(CommonEffectivePreferentialTariff[CEPT])制度而遭受的税收损失,并建议它们采取适当的政策来弥补这些损失。显而易见,除了与众不同的缅甸以外,其余的CLMV国家都肯定会由于实施该制度而损失大量向东盟国家进口产品征收的关税收入。然而,所有CLMV国家的政府总收入(税收和非关税收入)却可能会大大增多,尽管共同有效特惠关税的税率降低了。因此,本文认为,尽管这些国家的税收暂时减少了,但它们还是应该继续致力于充分实施共同有效特惠关税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