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在国际调停领域,人们普遍认为,调停者的公正和中立有利于冲突的解决。然而近期学界有新的观点,认为若调停者偏向冲突中的某一方,将更有利于缓解冲突。对这两种相互对立的说法,作者认为调停者的偏向会影响冲突双方的心理预期,进而影响最终结果。若冲突双方中一方有极度不安全感,且处于收益框架,认为谈判会有收获,此时调停者偏向不安全感强的一方的效果要比不偏不倚的调停效果好。若弱势一方处于损失框架,担心参与调停会危害国家生存,此时调停者偏向不安全感强的一方的调停效果未必更好。在朝核危机六方会谈中,中国偏向朝鲜的立场可以使朝鲜信任中国,进而参与六方会谈,显然中国对六方会谈发挥了重大作用。然而,中国的偏向立场虽然使朝鲜乐意参与谈判,但对朝核危机的彻底解决却难以取得成效,由于中国偏向朝鲜,朝鲜认为中国的支持是不会改变的,反而使朝鲜有恃无恐,美朝双方针锋相对,各不相让,最终致使六方会谈难有进展。因此,调停者的偏向立场有利于推动冲突双方参与谈判,但不一定有利于冲突的最终解决。
简介:UNCLOS中尚存“灰色区域”,没有对“海洋科研”、“军事测量”等词语进行界定,导致条款的不同解释和争端.主要原因在于其既是政治性协定又是法律协定.UNCLOS的大部分内容都相互联系并构成一个整体,为“一揽子交易”.美国并未批准UNCLOS,却常选择性援引相关权利条款,规避义务.根据《维也纳条约法公约》规定,第三方享有条约下的权利并非没有任何限制;第三方应受习惯国际法规则和强行法的约束;应根据VCLT来解释UNCLOS.应在整个国际法体系下理解条约对第三方的法律效力以及“海洋科研”条款的含义.
简介:针对是否要依据一定标准限制岛屿主张专属经济区或大陆架这一问题,在联合国第三次海洋法会议的谈判过程中始终存在不同意见。《联合国海洋法公约》仅在第121条第3款做出模糊性规定,该款不仅未明确定义岩礁,而且回避了对岩礁与岛屿进行精确划分。《公约》第121条第3款的解释是众多国际法学者关心的问题,然而国际法学者的解释并不一致。南海仲裁案仲裁庭在实体问题裁决中对《公约》第121条第3款进行解释,并据此判定包括太平岛在内的南沙群岛所有岛礁在法律上均为无法产生专属经济区或者大陆架的“岩礁”。仲裁庭对《公约》第121条第3款进行的解释以及对南海岛礁法律地位的判定。均存在明显缺陷。
简介:前不久,俄罗斯科学院远东历史考古和民族研究所继2002年夏天在符拉迪沃斯托克、哈巴罗夫斯克、布拉戈维申斯克、达利涅列琴斯克等四个城市对660名俄罗斯人做了问卷调查之后,又在俄罗斯滨海边疆区、哈巴罗夫斯克边疆区、阿穆尔州和犹太自治州,更大范围内采用街头随机抽样问卷的方式,对700名俄罗斯多个阶层、多年龄段、多所有制、多教育层次人士做了一次社会舆论民意调查.考虑到此次问卷调查的目的在于分析俄罗斯远东地区居民对中国和中国人的态度,评估俄罗斯人与中国人合作的意愿程度,以便发现问题并提出解决的建议,这对中俄两国人民相互了解、对两国间及地方间的关系都将产生极为重要的影响,尤其是问卷调查中涉及许多对中国、对中国人的看法值得引起重视.有鉴于此,我与该所所长拉林博士联系取得了这份调查问卷,据此研究分析并提出有关对策建议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