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江泽民同志在党的十六大报告第五部分中提出,“要加强政治建设和政治体制改革。”[1]他说:“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文明,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重要目标。必须在坚持四项基本原则的前提下,继续积极稳妥地推进政治体制改革”[2]。他还具体阐述了政治建设和政治体制改革的主要任务。江泽民同志如此深刻、全面地论述我国政治建设和政治体制改革的问题,充分表明我们党高度重视并积极推进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发展。一、政治建设和政治体制改革的内在关系“政治建设”的提法,是一个崭新的概念。在党的十五大报告中,提出的是“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政治”[3]和“建设社会主义民主政治”[4],这已经明显地包含了进行政治建设的含义,但在表述上相比较而言,现在提出的“政治建设”概念更精练、简约。尤为重要的是,十六大报告提出“政治建设”,使之与我们党长期以来提出来的“经济建设”、“文化建设”相并列对应,构成社会主义建设完整的三大部分,凸显了“政治建设”的地位。我们党提出的政治建设,是指从中国的基本国情出发,坚持共产党的领导,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民族区域自治制...
简介: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是我国的一项基本政治制度。随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制度化、法律化的不断推进,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也需要进一步法律化。在目前条件下,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的法律化首先是宪法化。要通过宪法,对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及中共所提出的实施这一制度的基本方针、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执政地位、各民主党派的合作和参政地位进行确认,明确规定各党派享有宪法范围内的政治自由、组织独立和法律地位平等的权利,对人民政协的组织、活动和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参政议政的基本职能进行原则规定。
简介:《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国际公约》、《世界人权宣言》和《经济、社会及文化权利国际公约》被统称为"国际人权宪章",共同构成了全面的国际人权标准。其中《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国际公约》侧重规定个人在公共生活方面享有的自由和权利,为每一个独立、平等、健全的人类社会成员提供了基本自由的指南。本文介绍了该公约产生的历史背景、内涵、人权价值理念,以及主要权利所涵盖的内容和国际社会对公约的签署与批准情况。本文还梳理了中国政府签署、加入该公约的进程,从宪法法理的层面对促进我国尽快批准该公约提出了若干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