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以下简称《消法》)于1994年1月1日开始实施,距今已有12个年头。该法在维护市场秩序、保护消费者权益、打击侵害消费者权益的违法行为方面都发挥了重要作用。但随着法律实施,一些在法律制定当时未及预料的新情况、新问题也显现了出来,尤其是因《消法》第49条首次规定的惩罚性赔偿。催生出其后屡见不鲜的“知假买假”并双倍索赔的职业打假者。并导致对其法律适用问题在理论界和实务界引发激烈讨论,观点明显对立。实际上,对《消法》第49条适用上的争议最终被归结为对该法第2条“消费者”概念内涵以及“消费行为”外延的认识不同上,对概念的厘定构成了正确适用第49条的前提与基础。
简介:1999年7月11日,笔者找到了现已为洛阳某电脑公司副经理的吴凤岚。在一家小酒店里,她讲述了自己那段曲折离奇的生活经历……打工按照家乡的风俗,爹妈在我很小的时候,给我订下了“娃娃亲”。我高中毕业,双亲就一直催我快点儿成家。刚出校门,就去做人家的媳妇,我心里自然不那么情愿。为了不委屈自己,我壮着胆子把那个叫任栓根的男人约到村头,告诉他我想到外面打工挣回一笔钱,再燃洞房花烛。栓根只好不情愿地答应了。1994年秋末,背上简单的行李,我登上了开往洛阳的火车,到洛阳龙门石窟附近一家名叫“仙客来”的小饭店打工。都市的夏季,夜里睡不好觉,我就常到外面溜达。闲逛中,洛河大堤一隅的露天舞场吸引了我。在那里我认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