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佳奥,你到底想好了没有?”肖怡娇嗔地依偎在鲁佳奥的肩头,噘着嘴朝他问。站在窗口的鲁佳奥两眼望着院外,凝神地思索着什么,并没理会肖怡的问话。
简介:陈晓敏,女,上海政法学院社会学教授。1983年毕业于东北师范大学历史系。现任上海政法学院社会学与社会工作系副主任,女性研究中心主任,曾任《上海政法学院学报》(《法治论丛》)常务副主编。兼任中国妇女研究会理事,中国婚姻家庭研究会理事,上海市婚姻家庭研究会常务理事、副秘书长,上海女性人才研究中心副主任;大连女子学院兼职教授,北华大学人文学院客座教授。
简介:王文军,文学博士,上海政法学院文学院教授,复旦大学新闻学院访问学者,九三学社社员、九三学社上海市社会法制委员会委员、青浦区政协委员;全国报告文学理论研究会会员。
简介:王祥修,上海政法学院国际法商系教授,上海市宝山区信访办副主任(挂职),民革党员。中国国际私法学会理事、中国国际经济法学会理事、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基地一中国WTO-~究院客座研究员、民革上海市委理论委员会委员。曾任潍坊学院WTO法研究所所长、法学院副院长、潍坊学院学科带头人、山东省第十届青联委员、民革山东省第十一届委员会委员、民革潍坊市第六届委员会副主任委员。曾荣获潍坊市专业技术拔尖
简介:汤玉枢,上海政法学院教授。1987年毕业于华东政法学院法律系,1998年8月至1999年7月为日本早稻田大学法学研究科访问学者;先后担任中国法学会商法研究会理事、福建省国际法学会副会长、福建省法学会常务理事、福建省台湾法研究专业委员会主任委员、
简介:吴鹏森,男,上海政法学院社会学与社会工作系教授、社会学与社会工作系总支书记,城市与犯罪研究中心主任。先后担任中国社会学会理事,安徽省跨世纪学术带头人,安徽省“两课”指导委员会委员,华东师范大学当代马克思主义研究中心研究员,上海市政治文明专家咨询委员会委员,国家社科规划基金和教育部人文社科基金项目通讯评审专家,上海市中学《社会》课教材鉴定专家。
简介:常立霓,文学博士,上海政法学院教授。2014年2月~2015年2月前往英国伦敦大学亚非学院作访问学者。主要从事海外华语文学研究、中国现当代作家研究、中国现当代诗歌研究、流行文化研究。承担《中国当代小说史》、《20世纪文学批评理论与实践》、《应用写作》等课程的教学工作。其中,《中国现当代文学史》课程为上海政法学院“‘十二五’内涵建设”教学教改项目。
简介:武玉红,上海政法学院教授,硕士研究生导师,中国犯罪学会理事。从事刑法学、刑事执行法学、犯罪学、监狱学领域的教学和研究,承担上海市教委重点课程“社区矫正》的教学,主编《刑法学》、《法学概论》等10余部教材。
简介:“山口惠,女,23岁,一星期内她将以自杀的方式死亡,每一位猜中者可获得三百元人民币奖金。”
简介:张森年,男,南京大学哲学博士,现任上海政法学院教授、校学术委员会委员、社会科学系主任、校马克思主义中国化重点学科带头人;兼任上海市哲学学会理事、上海市领导科学学会理事。
简介:汪伟民,政治学博士,教授,上海政法学院国际事务与公共管理学院院长,“一带一路”安全研究院常务副院长。上海国际战略研究会常务理事、上海美国学会副秘书长。曾赴韩国延世大学国际大学院访学;先后在韩国高丽大学亚细亚研究所和首尔大学中国研究所担任高级访问学者。多次赴美、欧、日、韩等国参加国际学术会议。2012年当选为上海市“浦江人才”。
简介:<正>合同一方当事人在什么情况下有义务向合同相对方披露其不知道的相关信息?这是普通法中讨论最为激烈的课题之一,许多法律评论文章、论文,以及1000多个判例都探讨了这个棘手的问题。由于缺少信托或者信义关系,人们会经常看到"无须将其所知道的所有信息都向合同相对方披露"的表述,但是,法院认为这仅仅是一种说辞而已,并非精确的法律表述。如
简介:提起“腹非”这个罪名,人们就想起汉代酷吏张汤。大家一般以为“腹非”罪名是张汤老兄首创,其实早在汉以前很久就有了惩罚“腹非”的历史记录。
简介:一自从报到上班以来,曹阳每天早上都是七点五十到单位。单位上班时间是八点半。曹阳这么早到单位,是想赶在同事上班之前,把办公室卫生打扫一遍。他这样做的目的,很简单,也很朴素,就是想给领导和同事留一个好印象。对于曹阳来说,能得到这份工作,如同天上掉馅饼。已经两个多月了,曹阳的感觉还像在做梦。也难怪曹阳有这种感觉!就他那种家庭背景和他的学历背景,没费一枪一弹谋得一份在银行上班的体面工作,确实太不可思议了。
简介:1"对不起,方律师,我已经和警察说过好多遍了,"顾青一边用喷壶给他那棵苣铃木浇水,一边朝方凌敷衍道,"我根本就没有去过伊梅园街区一带,更甭说见着什么佟岐亚了。"方凌并没在乎顾青对他的不屑,认真地问,"那你23日晚上9点至10点之间在什么地方?""又是9点到10点,真倒霉,"顾青晦气地垂下眼睑,"这个时间我就在家里,而且是正给它摄影。""给它摄影?"方凌看着眼前这棵一人多高枝叶茂盛的苣铃木疑惑地问。
简介:<正>刑法上,"占有"一词可能会在以下三种情形中出现:用以指称"事实上的控制管领状态"的"占有状态"、不同于静态的占有状态而更强调动态的对财物的支配和利用的"占有行为"以及作为"非法占有目的"中的"占有"。围绕"占有"一词,存在许多具体的理论问题,如占有状态之存在的具体判断,刑法所保护的法益究为本权还是占有本身,"非法占有目的"是否必要等问题。本文拟就上述与占有相关的一些问题展开讨论。
简介:<正>概要:……许多联邦法官已经转变了他们先前的态度,因为他们抛弃了原先相对消极的态度,转而采取一种更加积极、更具"管理型"的姿态……审前程序管理的某些方面是实施1938年的证据开示制度所不可避免的……管理型法官并非是证据开示(它产生了审前监督)或者公共法律诉讼(它产生了审后监督)的简单产物……在司法管理的这一全新机制下,除证据开示争议以及促成
简介:<正>上册定价:49元下册定价:56元刑法总则是刑事制裁法规范的主要法律,是规定刑事实体法的共同原则,故论述刑法总则的本书称之为刑法通论。本书采最新的刑法论理学说,引述并评论刑法实务见解,分就故意犯、过失犯与不作为犯等三大犯罪形态,论
简介:我是一个骗子,靠脑子吃饭的那种。也许因为这种原因,我们在行里的地位比较高,起码比那些靠体力和技术吃饭的小偷、强盗要高级一些。至于我本人,更是此行的秀才了。我高中毕业,考上了北京的大学,可是家里没钱,我愣是被抓回家插秧。唉,愚昧的父母啊!每每看到谁谁的父母为了让孩子上学,卖房子卖地,卖血卖肾,我就感动得不行。人家的父母怎么就那么有远见卓识?
简介:法律解释是对法律文本意思的理解和说明,其概念主要涉及法律解释的场合、法律解释的主体、法律解释的对象、法律解释的目标和目的、法律解释的理论模式等五个方面。法律解释的基本问题是在对法律的理解和适用中,如何妥善处理法律的确定性和妥当性的关系,这在很大程度上也就是法治视野中的规则制约与人的自由裁量的关系问题。法律解释的基本内容包括法律解释原理、法律解释技术和法律解释体制三方面。法律的解释问题值得关注的一个重要原因就是概念法学的衰微和近现代法治观念的转型和发展。
杀机(上)
上政名师
死亡赌博(上)
英美法上的说明义务与民事责任(上)
腹非罪与肆虐的专制法
做件大事(上)
转移的时间(上)
刑法上的占有
管理型法官(上)
《刑法通论》(上、下册)
骗子的自白(上)
法律解释原理(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