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正>《安徽大学法律评论》(以下简称《评论》)是由安徽大学法学院和安徽省高等学校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安徽大学经济法制研究中心主办的连续性学术论坛,每年出版一卷(两期)。《评论》以加强学术交流、繁荣法学研究为宗旨。欢迎学界同仁踊跃投稿,共同耕耘好这片学术园地。现提出如下稿约:1.向《评论》的投稿,应为未公开发表的或者主体部分未公开发表的作品。文章体裁不限,论文、译文、书评、调研报告、案例评析、学术随笔等均可。译文请自行解决版权问题。篇幅一般不超过2万字。2.《评论》采用通行的学术注释体例,注释的各项必须完整,注释次序请以下例为准:[美]约翰·罗尔斯,《正义论》,何怀宏译,第277页,北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98;张守
简介:<正>安徽大学1928年建校时即设有法学院,下辖法律等系科。1952年全国高校院系调整时,法律系被并入华东政法学院等校。1979年春,经教育部批准,安徽大学在全国较早恢复重建法律系,并于当年招收法学专业本科生。此后,分别于1993年起招收经济法学专业本科生,1994年起招收国际经济法学专业本科生。1998年教育部本科专业目录调整后,仅招收法学专业本科生。自1982年起,以陈盛清、周枬、王镕、朱学山、陈安明等教授领衔,招收过数届法律史、民法、经济法、行政法、国际法等专业硕士研究生。1996年10月,在原法律系的基础上组建成立法学院。恢复重建法律系后的首任系主任为著名法学家陈盛清教授,法学院成立后的首任院长为法学博士王源扩教授(现任安徽大学校长助理),现任院长为法学博士李明发教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