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伴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与完善,“破产”已愈益频繁地冲击着现代社会生活。有关资料表明:《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试行>》于1988年11月1日正式施行的一段时间内,诉讼到人民法院的破产案件并不多。但中共十四大提出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后,破产机制在社会经济生活中正愈来愈发挥其重要的调节作用,1992年全国法院系统审结破产案件为74件,1993年审结478件,比1992年上升了80.3%,1994年则为1156件,又比1993年上升142%。有奏家预测:今明二年企业破产将逐渐形成一股风潮,成为社会关注的一大经济景观。破产宣告对客观上已经陷入破产境地的企业是跳出“无边苦海”的一条出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