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传统防卫理论起源于没有即时通讯软件的社会,不可能认识到软件对刑法的颠覆,将传统防卫理论置于即时通讯软件环境中自然问题重重。究其原因,无非是即时通讯软件对犯罪客观行为和防卫行为的影响。因此,在判断正当防卫是否成立时,不应脱离即时通讯软件的特点,墨守传统防卫理论下的成立要件。而应立足于正当防卫的实质要件,结合即时通讯软件的特点进行。在前提条件上,应用行为等置的方法对不法侵害进行定性。在时间条件上,考虑被固定的行为内容被再次激活侵犯法益的可能。在对象条件上,区分运行设备与软件的同时评断运营主体是否以不作为的形式帮助或是造成了新的不法侵害。在限度条件上,刑法学界应共同努力解决"新利益"的归属问题。
简介:为打击恐怖主义犯罪和严重犯罪,一些欧洲国家开始留存通讯网络数据作为侦查保障措施。马德里和伦敦的恐怖袭击让欧盟决定在欧洲层面建立数据留存体制。由于数据留存对公民隐私权造成严重侵犯,欧盟出台的《数据留存指令》一直遭受质疑,部分成员国的转换立法被国内法院裁定违宪而无效,指令也于2014年被欧盟法院宣告无效。但大多数成员国仍在继续修正和制定数据留存立法。欧盟委员会也权衡各方利益出台了新的通讯监管规定,仍然保留了基于国家安全、侦查执法等的数据留存机制。欧洲人权法院通过判例确立了新的权利保障规则,但欧盟法院的态度始终摇摆不定。数据留存体制背后国家监控权与公民隐私权的博弈,始终贯穿于制度发展沿革,这对我国网络建设具有一定启示和借鉴意义。
简介:中国移动通信联合会副会长兼秘书长倪键中先生与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以下简称贸仲委)副主任兼秘书长王生长博士于2005年3月2日在京签署合作协议,中国移动通信联合会正式授权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作为短信网址争议解决机构,解决短信网址争议。
简介:法律系以社会为基础构建的规则体系。2012年修改的民事诉讼法将电子证据置于法定独立证据地位,随后的最高人民法院解释又把即时通讯记录纳入电子证据的形式一种。上述修法,概因社会群体行为性状改变之使然。但独立为证却非易事,即时通讯记录在司法应用层面仍欠缺配套的可操作性指引。鉴于此,本文抽取《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的解释》(以下称《解释》)施行后的100份广东基层人民法院民事判决作为分析样本,对其中即时通讯记录的证据出示情况进行现实考量。分析发现,若把一般证据规则应用于即时通讯记录证据上,将遭遇到真实性、合法性和关联性困境,并容易产生证明力降格的倾向。为避免使用过程中的虚化,在实证分析基础上,考察到困境之根源,实为该种新型证据在证据结构技术层面的'相对独立'决定了其在认证过程中需要程序上的'相对独立'。文章尝试从该属内差异出发,借鉴英美法系的'最佳证据规则''鉴真规则',解决'证据原件'及'三性'认定难题,再设计证据可采性标准和证明力认定规则方案,以期解决庭审实务问题并求教于同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