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土地租赁法律关系是古今中外普遍存在的一种法律现象,其内容包括租赁合同和承租人对土地的占有两个构成要素。各国法律在规范土地租赁关系时的侧重点不尽相同。大陆法系国家主要依据合同法调整土地租赁关系。16世纪以前,英国法律始终依据合同法为承租人提供保护,承租人的权益在法律上也被视为动产。从16世纪开始,普通法承认了承租人土地占有的独立性,法律对土地承租人的保护经历了一个"从契约到财产"的转变过程。在法律传统的影响下,这种转变没有完成。普通法最终综合运用合同法和财产法的规则调整土地租赁关系,不仅使土地租赁法律关系的两个构成要素都得到了法律的保护,而且将土地承租人的权益最终变成一种兼有动产和不动产属性的"准不动产"。
简介: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七十二号《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已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次会议于2012年12月28日修订通过,现将修订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公布,自2013年7月1日起施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胡锦涛2012年12月28日(1996年8月29日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一次会议通过根据2009年8月27日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关于修改部分法律的决定》修正2012年12月28日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次会议修订)
简介:2007年3月起开放签字的《残疾人权利公约》是联合国体系在保护人权领域的最新努力。与以往的多数人权条约一样,《残疾人权利公约》列举了具体权利、构划了报告体制,同时通过任择议定书设计建立一套来文制度。这意味着在国际人权法上又添加了一套体制。虽然从权利保护发展本身看,这一公约的出现丰富了联合国体系的人权保护内容,但是从国际法治的理念上看,它是国际法不成体系的特征的继续与延伸,本质上不仅无益于国际法治的完善,而且有可能进一步提高国际法维护人权各个环节的成本。现阶段有必要考虑将包括人权、环境等领域的规范进行编纂,将相应机构进行整合,以推进国际法治的目标。
简介:2001年11月在卡塔尔首都多哈举行的WTO第四次部长级会议通过了引起了在WTO范围内知识产权的保护和人权保护之间关系的讨论,进而扩展到WTO法与国际人权法之间的关系.贸易和人权二者之间虽然存在着一定的冲突,但是二者在发展历史和实践中的联系却是不可忽视的.在现有的WTO框架下,发达国家和发展中国家基于各自的利益,都在人权问题上向对方发难.人权迟早会被纳入WTO的考虑范围之内,关键是以何种方式将其纳入WTO的范围.是一种比较实际的方式,即就具体问题所涉及的人权达成具有国际法拘束力的协议,采用逐个、渐进的方式将人权纳入到WTO范围之内.
简介:人权话语避免沦落为政治足球的关键在于去除其政治色彩而使其趋于公平,为了达成此目标,笔者创设了一套合法性测试,以确定谴责人权侵害适当的公平程度。本测试以一个合法性论断为基础,主要包括三个向度的内容:第一向度用来确定与合法性的实质调查更具相关性的人权诉求的四个核心要素,即"领土选择"、"议题选择"、"受害者选择"和"时间选择"。第二向度"相称的肇事者选择"是本项合法性测试的关键,肇事者选择必须与确凿的人权侵犯事实相称,即按照贯穿整个领土选择的议题、受害者和时间框架来对其进行确定。第三向度"非党派主义"通过对具体事例的分析以确定何时实质上不相称的肇事者选择是可能的。笔者主张当一项政治、社会、文化冲突与人权的内容无关,而对于人权侵害的谴责实质上只是重述了冲突中一方的立场,则此时肇事者选择违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