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寻求实践难题"确实性的"答案是摆在每一个认识者或决定者面前的迫切任务,于是,建立在现代逻辑、语言哲学、语用学和对话理论基础上的道德论证理论和法律论证理论在哲学和法哲学领域悄然兴起。在论证理论(包括法律论证理论)的发展中,英国当代哲学家斯蒂芬·图尔敏是不可绕开的人物,他被称为"当代论证理论的创始人之一",在论证理论及其相关领域中具有举重轻重的地位。当然,对于图尔敏的论证图式,理论界存在着不少批评/商榷意见,故此在理论上重构图尔敏模型是必要的,这就要求我们发展出一种基于当代逻辑背景的特殊的论证理论。这样经过改造的论证理论才可能解法律实践论证理论之困。
简介:《维斯比海法》继承了《奥列隆惯例集》的传统,在波罗的海和北海沿岸广为流行。《维斯比海法》原名为《哥得兰海法》,首先成文于1505年,由位于哥本哈根的GodfreyofGemen出版社出版。本译文选自《海事黑皮书》第四卷所收录的TheLawsofWisbuy,《维斯比海法》的英文译本首先收录在1705年的AGeneralTreatiseoftheDominionoftheSeaandthecompleteofSeaLaws(《海权与海法大全通论》)。《哥得兰海法》,原文共66条,译成英文后共70条。据北欧学者研究,《维斯比海法》并不全部源自哥得兰,而是分别源自波罗的海地区(前14条,第7条除外)、佛兰芒或者加斯科涅(第15条至第39条)、荷兰(第40条至第66条)。xxvii-xxviii就内容而言,《维斯比海法》涵盖船长、船员、船东之间的权利义务、海难救助、船舶租用、船舶抵押、船舶碰撞、共同海损、船舶优先权等。《维斯比海法》继承了《奥列隆海法》的内容,对于调整15世纪北欧的海上贸易起到重要作用,对后世影响深远,甚至被美国海事判决所援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