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正>第一条为了促进本市行业协会的发展,保障行业协会依法开展活动,规范行业协会的组织和行为,根据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结合本市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
简介:文章通过介绍CEPA及其有关法律服务准入及交流的相应规定,剖析CEPA签订的意义并展望其有关法律服务规定对两地律师行业的影响;进而分别以内地及香港律师服务现状为背景讨论CEPA对律师行业所可能或实际造成的影响,以积极影响和消极应对为类比论证,以两地效应为对比分析,探究相应影响及对策;最后,以“双赢”为基调,进一步展望CEPA的良性效应。
简介:<正>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公路管理,提高路政管理水平,保障公路的完好、安全和畅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以下简称《公路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本规定。
简介:<正>第一条为保护未成年人的身心健康,促进义务教育制度的实施,维护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根据宪法和劳动法、未成年人保护法,制定本规定。
简介:<正>第一条为了加强消防监督工作,规范消防监督检查行为,保障消防法律、法规的实施,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制定本规定。第二条本规定中的消防监督检查,是指公安消防机构依法对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遵守消防法律、法规情况进行的监督检查;对违反消防法律、法规的行为,责令改正,并依法实施处罚。
简介:<正>第一条为了规范民兵战备工作,完善民兵战备制度,保证民兵战备任务的完成,根据《民兵工作条例》和军队战备工作的有关规定,制定本规定。第二条民兵执行战备任务和军事机关、地方人民政府、企业事业单位组织民兵战备工作,适用本规定。第三条民兵战备工作必须坚持党管武装的原则,贯彻新时期军事战略方针,突出重点,落实制度,常备不懈,提高民兵执行战备任务的能力。第四条全国的民兵战备工作在国务院、中央军委领导下,由中国人民解放军总参谋部(以下简称总参谋部)主管。
简介:
简介:<正>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有效保护我国的地理标志产品,规范地理标志产品名称和专用标志的使用,保证地理标志产品的质量和特色,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商品检验法》等有关规定,制定本规定。第二条本规定所称地理标志产品,是指产自特定地域,所具有的质量、声誉或其他特性本质上取决于该产地的自然因素和人文因素,经审核批准以地理名称进行命名的产品。地理标志产品包括:
简介:<正>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依法公正处理交通违章行为,保障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依法实施道路交通管理,保护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维护道路交通秩序,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简介:第一条为加强对国际船舶代理业务的管理,适应国家发展对外经济关系和国际航运事业的需要,制定本规定。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国际航行船舶的代理业务。第三条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部(以下简称交通部)为国家管理船舶代理业务的主管机关。
简介:第一条为加强国际班轮运输的管理,鼓励、促进国际班轮运输的发展,保障供货、运输有计划地进行,适应国家发展对外经济贸易的需要,制定本规定。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以下简称中国)对外开放港口与外国港口之间的国际班轮运输。中国对外开放港口与香港、澳门地区港口之间的班轮运输也
简介:<正>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进步法》,制定本规定。第二条科学技术保密工作既要保障国家科学技术秘密的安全,又要促进科学技术的发展,有利于解放和发展生产力。第三条科学技术保密应当突出重点,确
简介:所谓注意规定,指在刑法中对某一问题已作出普通规定的情况下,对其中某些情形,为避免司法人员忽略,或为了做到罚当其罪,而特意列出,提醒司法人员予以注意的规定.
上海市促进行业协会发展规定
CEPA有关法律服务的规定及其对律师行业的影响
路政管理规定
禁止使用童工规定
消防监督检查规定
民兵战备工作规定
吸毒检测程序规定
图书出版管理规定
游艇安全管理规定
论“定罪处罚”规定
国土资源听证规定
地理标志产品保护规定
交通违章处理程序规定
《国际船舶代理管理规定》
《国际班轮运输管理规定》
机动车登记规定
科学技术保密规定
论我国刑法中的注意规定和特别规定及其司法认定
设立外商投资会议展览公司暂行规定补充规定
《外派海员类对外劳务合作经营资格管理规定》补充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