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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简介:<正>序言宪法经常通过对于重要案件的回应来进行自我定义与阐释。过去几十年中的定义性案件(definingcase)是"布朗诉教育委员会"——此案是司法机构为了少数种族之利益而推动社会结构重组的一个例子。在过去的10年间,"罗伊诉韦

  • 标签: 前提假定 普通法 洛克 中立性 宪法 法院
  • 简介:引言笔者研读理查德·波斯法官的司法意见和学术著作已有多年。其间,笔者从中得到滋养、见识变广,有过困难、懊恼和烦闷,也有过赞叹和喜悦。比如,笔者曾经欣喜地向学生们指出,当时巡回法院的7个法官中,只有波斯法官(以下简称"波斯",无不敬之意)认识到他的同事在解释《统一商法典》(U.C.C.)第2-207款的第4条评注中的"重大修改"规则时,犯了重大逻辑错误。简单来说,他们将第4条评注的"如果P则Q"的逻辑关系误读为"如果Q则P"。正如波斯解释的那样,这个错误不仅违背了奎因、弗雷格、皮尔士以及亚里士多德的精神,而且它造就了恶法。让学生们

  • 标签: 波斯纳 莫林 巡回法院 《统一商法典》 合同条件 弗雷格
  • 简介:在杭州市图书馆,有这么一群特殊的读者,他们衣衫褴褛、满面尘色,或席地而坐,或凝神站立,或安坐于椅上,每个人就着一本书,用心阅读。他们有着同样的身份——乞者。有人曾质疑他们的到来有碍图书馆观瞻,应提高门槛制止其入内。"我无权拒绝他们来读书,但您有权选择离开。"图书馆馆长如是回应。从法律层面来讲,在公共图书馆内阅读,是每一个公民应有的基本文化权益。我国《宪法》明确规定:公民有进行科学研究、文学艺术创作和其他文化活动的自由。阅读自由理应包括在内。涵盖于文化权益中的阅读权,在法理上并未有明确界定,一般可以认为,阅读权是公民个体从书籍中获取知识,以提升自我修养、丰富自身的权利。阅读及知识的荻取,可以为个体在严格的社会阶层流动机制中提供一种升降平台,甚至是跃进更高层次的助力器。实际上,阅读及其衍生出的精神滋养,对于物质贫瘠的人来说,更为可贵。

  • 标签: 平等 文学艺术创作 文化权益 获取知识 阅读权 图书馆馆长
  • 简介:在芝加哥法经济学的论述中,自由市场的概念是最为常见的隐喻之一,它一方面关联着在规范性政治理论讨论中的财富最大化或效用主义的原则,另一方面关联着在论述法律改革以及普通法历史时的效率目的论,因此构成了右翼法经济学的一个核心概念。本文讨论了芝加哥法经济学的学术组织史。在这一视角内,法经济学并不是一种政治上中立的纯理论建构,它从一开始就是内嵌在美国保守派自觉的政法运动中。在此基础上,本文指出,美国法制的宪政规范要求,法经济学不可能通过其修辞策略就推翻罗斯福新政以来经由历次政治斗争所形成的进步主义政法成就。

  • 标签: 波斯纳 自由市场 修辞策略 政治革命
  • 简介:剩余权力的争议如果《基本法》被看成是香港的宪法,香港就会在实际上成为联邦的一个州。相应地,不管什么权力和权利在《基本法》中没有被规定(剩余权力)仍然属于香港而不属于中国。因为“剩余权力”这个词的含义涉及到以下几个方面:

  • 标签: 《基本法》 中国法 普通法 结晶 权力 剩余
  • 简介:<正>一、刑事诉讼什均衡论概念与出发点博弈论自上世纪40年代诞生以来,经过不断发展已形成了颇为完整的理论体系,在许多学科的研究中获得了广泛的运用。从国外研究状况看,法学研究者常常将什均衡理论与法律问题的分析结合起来,从而提高了人们对问题认识的洞察力.笔者在这里所要讨论的正是什均衡理论对当前刑事诉讼法学理论与实践具有的深刻启示性以及这种启

  • 标签: 刑事被告人 司法机关 刑事裁判 司法公正 均衡理论 辩诉交易
  • 简介:'德文、数学和历史的高中毕业成绩决定了一个人是否具有从事法学研究的天分'。维尔·豪恩在其三次担任哥廷根大学法学院院长期间在新生开学典礼致辞中如是说道。毫无疑问,他自己便具有这一天分,并对历史尤为感兴趣,这促使他最终选择了从事法学研究。

  • 标签: 维尔纳 法学院 哥廷根大学 经济学 研究领域
  • 简介:在决策与判断研究中,贝叶斯(Bayes)理论起着十分重要的作用,对于法律决策、司法判断的量化研究,也莫能例外,因为法官判案的过程可以视为在特定的证据条件下,对被告刑事责任(是否定罪、如何量刑)、民事责任(是否归责、如何赔偿)的判断和决策过程。在《法官如何思考》一书中,波斯举了一个无陪审团且证人是原告本人的关于性别歧视诉讼案件的例子。

  • 标签: 贝叶斯公式 波斯纳 决策过程 司法判断 刑事责任 民事责任
  • 简介:2012年7月1日即将施行的《关于办理减刑、假释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26条规定:人民法院审理减刑、假释案件,可以采用书面审理的方式。但下列案件,应当开庭审理:(一)因服刑人员有重大立功表现提请减刑的;(二)提请减刑的起始时间、间隔时间或者减刑幅度不符合一般规定的;(三)在社会上有重大影响或社会关注度高的;(四)公示期间收到投诉意见的;

  • 标签: 法院审理 “纳什均衡” 减刑 假释 利益 法律若干问题
  • 简介:很多法律问题和政治密切相关,有些政治问题也需要通过法律途径来解决.波斯认为,在美国的文化中,不必因为法律中渗透了大量的政策或政治而大惊小怪,因为法律从来都不是仅仅由法条构成的封闭的系统.法官应该有更高的政治敏感性,以应付各种突发事件.判决的公正与否很大程度上是力量对比折射到人们的政治共识或者道德共识的结果.

  • 标签: 法律 政治 宪法 波斯纳
  • 简介:原告塞旺航运有限公司与被告嘉玛·山度士航运有限公司因租船合同纠纷,于1988年5月16日向青岛海事法院提起诉讼。该院依法组成合议庭,对此案进行了公开审理。原告诉称:由于被告未能按照与原告所签订的租船合同的约定提供适航的船舶,致使原告遭受经济损失达228354.82美元。

  • 标签: 租船合同 海事法院 提起诉讼 萨里 纳斯 山度士
  • 简介:<正>环境作为人类生存和发展所必不可少的条件和物质基础,首先表现为一种自然的物质的属性。在过去,一般都认为环境的经济属性与其生态的属性不会产生冲突,法律只需要对其经济属性作出制度性安排就可以了,传统的权制度就是这样建立起来的。现在人们不仅意识到环境是一种宝贵的自然资源,并且还意识到由于人类长期以来对其生态属性的忽视,已经造成了环境资源的经济性与生态性的剧烈冲突。那么,在承认区分公法与私法的前提下,我们不禁要问,对于环境资源的保护,物权法究竟能起多大作用?在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中,物权法应作出何种反

  • 标签: 环境资源 物权法 环境保护相邻权 所有权 他物权 环境容量
  • 简介:权自助是权自我救济的方式之一,来自于权保护的“自生自发秩序”之中。权自助行为符合法的正义和效率价值的基本理念,制度化是确保权自助正当性的前提。传统民法理论将民事自助行为无差别地规定在请求权救济体系中,忽略了绝对权与相对权在自我实现方面的区别,不利于自助行为制度在权保护方面发挥其特有的功能。类型化是合理引导与规制权自助行为的制度选择。《物权法》应在权保护中规定权自助的一般条款,并在所有权、占有以及担保权的保护与实现中建立单独的权自助法律制度,以避免自助行为滥用给法律秩序带来的负面影响。

  • 标签: 自助行为 请求权 救济 类型化
  • 简介:对担保权的侵害以对担保的侵害为中心,主要表现为侵夺担保的占有、妨害担保以及毁损担保三种情形。担保占有被侵夺时,担保权(包括抵押权)人得请求占有之回复。担保遭受外部妨害时,无论妨害行为的样态与程度如何,担保权人均可主张妨害之排除。担保被毁损时,担保权之救济因毁损人不同而有区别:债务人毁损担保的,可剥夺债务人的期限利益;担保人(上保证人)毁损担保且不提供增担保的,除剥夺债务人的期限利益外,还可进一步追究担保人侵犯担保权的责任;第三人毁损担保的,担保权人可对担保人的损害赔偿请求权进行上代位,而不必主张侵害担保权,同时,担保人也可主动提出增担保以阻止上代位的发生。

  • 标签: 担保物权 侵权行为 法律救济 物上代位
  • 简介:引言学界关于权公示原则向存争议,加之《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以下简称《物权法》)并未明言权公示之原则,更为理论之争鸣留下余地。有学者将权公示原则作为物权法之基本原则,~①有学者则否认权公示之基本原则地位,~②可见关于权公示原则诸问题,学界难成达成共识,仍有探讨之必要。关于权公示之理论争点,可概括为三问题:第一,权公示之内容为何?是权变动?权本身?抑或二者结合?第二,权公

  • 标签: 物权公示 物权变动 不动产登记 动产物权 动产交付 公示方法
  • 简介:权的消灭在《物权法》体系中有着不可忽视的重要地位。我国《物权法》虽然规定了权的变动,但是对权的消灭却未有完善、全面的规定,致使国家大量资源闲置,无法得到有效利用。通过对权的消灭进行研究,以期探究权的消灭对中国物权法体系结构的重要意义。

  • 标签: 物权的变动 物权的消灭 时效消灭
  • 简介:本文以苏力为例,以《波斯及其他》为材料,分析苏力在法学研究中如何对外开放,以及这种对外开放模式对其取得法学学术成果的影响。随后,笔者分析了法学者在吸收西方社会法学学术成果的一些启示,以期对当下法学研究的西学学术现状作出一点反思。

  • 标签: 法学研究 苏力 波斯纳
  • 简介:理查德.波斯法官和其他学者都曾对美国由学生运行的法律评论提出批评,他们声称学生没有教职人员所有的必要的知识深度和学术编辑工作的必需经验。

  • 标签: 学术编辑工作 波斯纳 学生 评论 法律 能力
  • 简介:作为20世纪30年代经济大萧条之后的最严重经济衰退,始于2008年的经济危机事实上已经成为另一场经济萧条。这场灾难的根本原因在于资本主义经济制度内在的系统风险,因此它标志着以自由市场竞争为基本特征的资本主义制度遭遇了一次重大失败。除了担负经济监管职能的政府之外,经济学职业界对这场危机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过去三十年间的主流经济学特别是宏观经济学和金融理论研究在方法论上存在重大缺陷,有用的理论建树乏善可陈。经济学职业界在经济危机爆发前后的表现均令公众大失所望,凸显了这一学术领域所面临的危机。当下的经济危机和经济学危机为中国经济发展和经济学研究提供了教训与启示。中国经济学界尤其应当警惕市场原教旨主义在认识论上的谬误和实践中的危害。经济学等社会科学研究者必须约束意识形态前见,以实用主义的态度面对并致力于解决真实世界中的问题,并不断寻求新知,追求自我超越。

  • 标签: 经济危机 萧条 经济学 方法论 意识形态
  • 简介:目次一、市民社会与民法的关系:社会功能领域区分替代"公/私"区分二、私法必须阻止经济理性破坏职业标准三、法律合同的文化优势四、相互竞争的"契约的世界":合同的三种维度五、法律刺激:关于法律继受的"结构耦合论"六、网络契约理论:从双务合同到合同结合七、作为社会制度的鉴定:第三人的契约内部化八、私法的社会学启蒙:是"思想实验"还是一场"革命"

  • 标签: 市民社会 社会系统 自省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