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明确提出了要加强对教育的监督和问责制度的建设。我国对高校问责制的研究还刚刚起步,学界对高校问责制的解读未能涵盖高校问责制的全貌,一些重要问题未能得出合理解释,甚至产生了误解。本文认为,高校问责是针对"高校"这个实体的,其本质不在于责任的追究,它是一种与外界进行沟通和改进自身工作的过程。在这个过程当中,高校要为自身是否尽到职责而承担一种"证明责任"。本文在对这些问题进行分析的基础上,从六个方面对高校问责制的内涵进行解释,期望对高校问责制的构建有所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