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法律旨在创设一种正义的秩序,法律与正义相伴随,同样,作为法律体系组成部分的冲突法与正义也是一种须臾不可分离的关系.冲突法并非仅仅追求冲突正义而不关注实质正义.其实,冲突正义与实质正义的关系也并不是相互抵触的,其所追求和实现的价值目标可谓是殊途同归.而且,尽管在20世纪末以前传统的冲突正义仍然保持其主导地位,但随后实质正义已经明显地渗透到冲突正义的思想之中,因而呈现出了冲突正义向实质正义的嬗变和发展之趋势.但是这一趋势并不表明传统的冲突法规则因为要追求实质正义而被舍弃,其价值至今仍然不能被完全否定,且冲突正义与实质正义之间的冲突也是完全可以得到衡平的.
简介:国际私法,从过去到现在,其法律内涵和功能一直致力于为解决国际民商法律关系中产生的法律冲突问题提供理论基础和实践方法,因此,国际私法常等同于冲突法。意大利的法则区别说,被认为是国际私法作为科学理论形态的开始,后由法国、荷兰继受发展,德国法学家萨维厄独辟蹊径,在此基础上创立“法律关系本座说”,实现了方法论的变革,大陆法系至今仍在沿袭他的思路,强调私法的抽象概念和对法的识别制度;英美法系以判例法为基础,以既得权理论为指导原则,强调对案情事实的识别,也创立了解决法律冲突为主的国际私法制度。然而两大法系殊途同归,都发展出了颇为“精细”的冲突选择规范体系,汇聚了国际私法渊源流长的传统。二战后,随着国际经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