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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简介:法治在理论上并且在其自身的参照系内存在难以克服的内在矛盾,在实践中至今为止也没有一国彻底实现法治理想。本文分四部分论证:第一部分,法治简史,通过梳理几位着名学者对法治的理解,得出法治的一些普适性原则;第二部分,法治的内在矛盾,从第一部分得出的法治的一些普适性原则出发,论证法治本身固有的、只可调和却难以克服的四对矛盾;第三部分,试图超越,本部分主要对两种比较典型的试图解决法治矛盾的方案进行点评,并认为法治的理想难以实现;第四部分,无言结局,无言并不是不说,任何试图超越或整合法治的方案,都是不切实际的,都是不可能实现的,最终都是没有理想结局的。虽然不能克服法治的内在冲突,但我们不能就此采取虚无主义的方式,彻底放弃法治。毕竟迄今为止,法治仍是治理社会、解决纠纷的最好方式,我们应该走一条申庸的道路,借助实用主义的法杖,在形式正义与实质正义的两极之间行走,这样可能会得到最佳的法律秩序,而且能最接近法治理想。

  • 标签: 法治 法治的尴尬 法治的内在矛盾 实用主义
  • 简介:行政许可存在着两难困境.即它在解决"公共事务的悲剧"的同时又可能产生新的"悲剧":即限制竞争、导致资源的不公平分配等问题.为走出两难困境,必须限定行政许可存在的范围,引入竞争机制,变行政许可的人治模式为现代法治模式.

  • 标签: 行政许可 困境 行政机关
  • 简介:新《律师法》在会见、阅卷、调查取证方面给予了律师更多的保障和权利,一直被认为是该法的一大进步。新《律师法》6月1日生效实施后的第一个工作日.律师依法持证要求会见在押嫌疑人仍然遭到”没有理由”的拒绝,理由是看守所没接到相关通知。新《律师法》在刚刚实施后就遭遇了。

  • 标签: 《律师法》 会见 尴尬 调查取证 嫌疑人 工作日
  • 简介:在松花江水污染事故的行政处罚已经封项、侵权损害赔偿诉讼可能但尚未能被受理的情况下,探讨建立生态损害填补责任制度尤显必要。生态损害是危害行为直接指向生态环境本身的一种损害,它不同于以生态环境为媒介而最终表现为财产损失、人身伤害或精神损害的传统的环境侵权损害。可以以恢复费用法为评估基础,将生态损害具体类型化为防范性措施费用、清除措施费用、修复性措施费用、附带损失和象征性损害。应建立以民事诉讼法为基础、以环境公民诉讼为借鉴的生态损害填补诉讼制度,赋予中央和地方各级环境保护执法部门生态损害填补诉讼原告资格。

  • 标签: 水污染事故 行政罚款 损害填补 生态损害 责任制 松花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