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凡研习美国宪法者,莫不研习《联邦党人文集》④,因为联邦党人之主张乃美国宪法思想精粹所在。联邦党人中声名最著者,为亚历山大·汉密尔顿(AlexanderHamilton)、约翰·杰伊(JohnJay)与詹姆斯·麦迪逊(JamesMadison)。1787年5月至9月,应邦联国会之邀请,北美各州派出代表讨论《邦联条款》(ArticlesofConfederation)的修改,经过激烈之讨论,会议废弃了原有的《邦联条款》,代之以《合众国宪法》。按会议决议,新宪法由各州代表大会审查批准,若获九个州代表大会之批准,新宪法即可生效。彼时各人对新宪法之态度迥然有异,有积极支持者,有激烈反对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