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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 个结果
  • 简介:历代判词是中华法律文化的载体之一,是中华法律文化的一种表现形式.本文试图从探讨增祥判词语言雅与俗的特征出发,说明他的用词用语无一不是受看法律文化价值观念的的影响与制约。也就是说,增祥的礼法文化的价值观,支配着他的语用方式,决定着他的判词语言的风格特征。

  • 标签: 樊增祥 礼法文化 判词语言 俗语雅言
  • 简介:道德重与禁娼工作张爱民,万自新当一些人尚在卖淫嫖娼是否有罪,是否有害的怪圈中躇踌、茫然、无所适从,还在挖空心思为其标榜的所谓需要论、有利论、安全论等论调作苍白的辨解时,卖淫嫖娼以其迅猛的发展势头,向人们亮出了黄色警告牌,其不可低估的危害也表现得淋漓...

  • 标签: 道德教育 禁娼工作 道德品质 预防和控制 道德伦理观念 社会丑恶现象
  • 简介:人们崇尚法,期冀法之治,却在翘首与热望中忘却了法亦需适宜的土壤.当法出台后,因土壤导致的"水土不服"很可能让法之本身遭到质疑,这是令人尴尬的一种真实.法如果遭遇故意误读,在司法中将会陷入一种可怕的恶性循环.从这一视角解析实践中的许多案例,能使我们揭开隐于表象后的本质,同时打开索解之结.

  • 标签: 冤假错案 法律 实施 案例分析 民主法制建设 刑事诉讼制度
  • 简介:法官在判断公序俗的过程中,应当尽量抛弃其主观好恶等个人因素。在判断标准的选择上,法官应考虑当事人所属的民族与地域,适当借鉴经验主义标准与唯心主义标准,顾及普通人的感受与专家的评判。在进行判断时,法官既要重视普通人中间的流行意见,又要防止多数人的暴政。

  • 标签: 公序良俗 公共政策 法律行为 法官
  • 简介:执行性地方立法是指有立法权的地方国家机关为执行法律、行政法规或上位法的规定,对法律、行政法规或上位法的规定作出适合本行政区域实际需要的深化、细化和补充而制定地方性法规、规章的行为。要制定出良好的地方性法规应当确定地方立法的法实体标准和形式标准。执行性地方立法法的实体标准包括以人为本的标准、促进地方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的标准、促进社会公平公正的标准、有利于社会稳定的标准。执行性地方立法法的形式标准包括地方性标准、执行性标准、依据性标准、可操作性标准和简明性标准。执行性地方立法可以根据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就不适合时代要求的上位法作出创新性规定,但其范围限于弱势群体权益保障、公权力限制及公务员管理和社会公益保护等方面。

  • 标签: 地方立法 执行性立法 良法标准
  • 简介:摘要:众所周知,商标是市场经营者用于区别商品或者服务来源的标记,但同时也是其商誉的载体或者无声的形象代言人,更是消费者购买商品或者接受服务的一种心理依赖。对于商标抢注,首先要对商标进行多视角矢量分析,揭示商标所具有的多维矢量向度;以此为基础,解析商标抢注之缘由在于商标的赢利能力与消费者的心理依赖性,提出评价其正当性应依据合法性与诚实性标准,进而分析其正当性否定因素主要是商标抢注者违反诚实信用原则或者侵犯他人合法的在先权利;最后对“记”商标抢注行为是否具有正当性作出判断。

  • 标签: 商标抢注 合法性 正当性 权利位阶
  • 简介:作为现代民法的一项基本原则,公序俗因其固有的抽象性和模糊性而存在被滥用的风险。为此,设立公序俗原则的正面评价标准和消极限制标准能够为其适用提供良好参照;类型化有助于进一步明确公序俗的现实表现;而必须穷尽规则、以实现个案正义为目的以及须充分说理则是对滥用公序俗的最后限制。

  • 标签: 公序良俗 法律适用 自由裁量权 限制
  • 简介:光绪年间发生的河南王汶案,引起了朝野的强烈关注,成为晚清著名冤案之一.此案因河南地方官员的舞弊和刑讯酿成了冤狱,又因王汶的临刑呼冤启动了平反程序,但在揭破黑幕的过程中展开了中央和地方官员的权力斗争.这一案件揭示出,虽然清代中国司法权力的组织架构与运作程序已经非常完备,但其宗旨则是维护皇权的专制统治与控制司法官员的裁量权力,而非保障两造的诉讼权利;同时,由于审转程序的过于严格,司法责任的过于严苛,律例规定的过分僵硬,导致了地方官员对权力控制的抵制和对司法责任的规避.

  • 标签: 王树汶案 临刑呼冤 平反 清代司法
  • 简介:<正>近年来,在法学领域,一种哲学兴趣正在悄然兴起,并日益显示出强劲的势头。中国人民大学陈兴博士的最新著作《刑法哲学》(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1992年版)就是其中一部有代表性的专著。该书80余万言,立意新颖,堪称中国刑学学界的一部上乘之作。1.总观全书,给人印象最深的是作者对理论、对哲学思维方式的强烈热情。当刑法学界大量研究成果仅仅满足于一般性理论探讨的时候,陈兴却对刑法学的困境及其出路表现出一种深刻的忧虑和自觉,这确实是一种与众不同的态度,这也正是他写作《刑法哲学》的内在动力。2.本书一开篇在导论部分首先讨论“刑法哲学的价值内容”,对“公正”、“谦抑”、“人道”这三个概念进行了详尽的分析。众所周知,这三个概念构成了法律后面的深层道德基底,这也正是刑法哲

  • 标签: 刑法哲学 刑法学 内在动力 哲学思维方式 上乘之作 理论探讨
  • 简介:福建省漳州市芗城区法律援助中心杨海山认为:大陆法系国家和地区大多以成文法或司法判例形式对公序俗违反型侵权行为予以明确规定。有学说试图证明我国民法对公序俗原则已有明文规定。但明显违反社会善良风俗侵权行为却根本损害不到社会公共利益和公共道德,将两者等同起来在

  • 标签: 公序良俗 侵权行为 精神损害赔偿 民法
  • 简介:诉讼过程是个向社会开放的动态过程,公共政策就是沟通司法与社会的一个桥梁,作为公共政策之一的公序欲,具有法律原则,行为依据及法律渊源的三重属必,而,公序俗本身的不确定性,决定了其在适用于具体的个案实践时,又必须在必要,及时的框架下,采纳相应的司法标准与司法规则。

  • 标签: 公序良俗 公共政策 司法活动 诉讼过程 法律渊源
  • 简介:警察武力法的正义价值标准由标示正义价值方向的基本理念和标示正义价值尺度的基本原则两项基本要件分级承担并贯彻。中国警察武力法有:社会正义与法律正义有机统一、保权与控权有机统一和价值、规范、事实有机统一三个居位"法上之法"的基本理念和危害行为与武力行为法定、危害行为与武力行为相当、武力行为克减和多样化和正当程序四个居位"法上之法"的基本原则。上述基本理念和基本原则,对系统理解、把握中国警察使用武力的基本原则和构成要件、各种规范的内在关连性,以及构思未来的、"应然"的中国警察武力立法具有不可或缺的重要意义。

  • 标签: 警察武力 正义价值标准 基本理念 基本原则
  • 简介:2010年,阎良区以建设“亚洲一流、世界著名”的中国航空城为目标.着力建设军用民用融合发展的航空产业基地、渭北地区商贸服务中心、西安现代都市农业示范区和西安国际化大都市副中心城市,经济保持平稳较快发展,社会各项事业全面进步。

  • 标签: 航空城 亚洲 中国 世界 国际化大都市 2010年
  • 简介:斌案具有我国刑事冤错案件成因的共性,即公安机关违法获取虚假的认罪供述,进而编造所谓有罪证据,检察机关审查逮捕、审查起诉和法院审判仅进行形式化的审查与审理。公安机关、检察机关、法院接力协作,法定制约关系下的层层把关沦为关关失守,可谓共同铸成冤错。为了预防冤错发生,需要废除分工负责关系原则,建构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聂斌虽获改判无罪,但该案的申诉审查、申诉复查、再审程序均值得检讨。已决案件因发现新证据而出现重大疑点时,如权利人提出申诉,法院应当启动再审程序予以纠错。为了有效纠正冤错案件,应当完善申诉制度,发挥再审程序的救济功能,而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责无旁贷,应承担起最高的法律责任。

  • 标签: 聂树斌 冤错成因 以审判为中心 申诉 再审
  • 简介:斌案再次引发各界对于刑事冤错案件的警醒与反思。鉴于冤错案件成因的复杂性,应当秉持立体化思路,从司法体制、诉讼制度和证据制度以及法律适用等“多重面向”完善冤错案件的防范与纠正机制。在保障审判权独立运行的基础上,应当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在法律上确立无罪推定原则,完善刑事再审启动程序,探索启动模式的法治化转型,并明确刑事诉讼法适用遵循“从新兼有利”原则。

  • 标签: 聂树斌案 刑事冤错案件 审判中心 无罪推定 再审启动
  • 简介:<正>首先,本人要多谢本港新华社张副社长浚生先生于百忙中抽空为律师培训班开学典礼主礼,使培训班倍增光彩而使主办者深感荣幸,谨在此深致谢意。而中国司法部沈白路司长,张庆处长及石小姐,人民大学的曾宪义教授及史际春教授亦千里迢迢,从北京赶来出席开学典礼,本人亦深为感激。这次开学典礼,不但多位嘉宾抽出他们宝贵时间出席,而且学员中亦有二百多位出席,真可谓济济一堂,热闹万分,这是这个培训班一个良好的开始。我也约略翻阅过为学员学习而印制的三本中国法律专集,不但内容充实详尽,而且撰稿

  • 标签: 开学典礼 培训班 仁学 中国法律 中国律师 中国司法
  • 简介:一关于清末修律,既然法史必修,清末必列,也就无人不知。但如何了解这段历史?法史研究者若对近代史无专门涉猎,以笔者自身为例,要么在本科教学中,根据法制史教材有限的篇幅中得到清末修律的一鳞半爪,并在更加有限的授课学时中进一步简化内容,形成"礼法之争"的某种"刻板印象";①要么在"中国刑法史"等研究生课程中,为吸引部门法专业硕士生而从清末修律切入传统法制与时代巨变。

  • 标签: 历史 清末修律 编修 刑律 清季 良法
  • 简介:我国共犯论逻辑体系的历史嬗变和最终形成是一种历史的文化选择,其刑法知识渊源主要有我国传统刑法知识、苏俄刑法知识和德日刑法知识三个方面,是综合吸纳和考量既有的“自我”和“他者”刑法知识的结果,因而难以简单地以刑法知识“从苏俄化到德日化”命题来进行某种学术上的是非判定.“从苏俄化到德日化”的学术命题在本质上是某种“全盘西化”思想意义上的学术立场,其核心是主张以西方德日刑法文化为中心来审查中国现有刑法知识体系并重新建构中国未来的刑法文化,因而其本质上是某种“移植刑法学”的学术主张,难以获得正当性.我国共犯论刑法知识体系建设只能是在借鉴吸纳包括德日刑法学和苏俄刑法学等在内的他国刑法学理论的基础上改进完善自我,但绝不是丧失自我的“从苏俄化到德日化”;完善方向应当是“根据中国的理想图景”建设性地审查和完善既有的我国共同犯罪理论的汉语刑法知识体系框架,以刑法知识“中国本土化汉语化”命题取代“从苏俄化到德日化”命题,科学理性地反思我国共同犯罪理论的宏观体系定位,全面深入地研讨我国共同犯罪理论的微观疑难问题,以加固我国共犯论汉语刑法知识体系的规范定型并稳中求进地实现我国汉语刑法知识增量、逻辑自洽与理论创新.

  • 标签: 共犯论 德日刑法知识 去苏俄化 中国本土化 汉语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