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正>无限防卫是修订后的刑法增设的一项内容,刑法第20条第3款规定,无限防卫就是“对正在进行行凶、杀人、抢劫、强奸、绑架以及其他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采取防卫行为,造成不法侵害人伤亡,不属于防卫过当,不负刑事责任”。因此,无限防卫实质上是在特定条件下的一种绝对的正当防卫,它是刑法的一种授权行为。无限防卫作为正当防卫的特殊表现之一,它与一般防卫有着非常密切的联系。二者作为对付不法侵害的有效手
简介:浅析无限度正当防卫陆明德修改后的刑法第二十条规定了正当防卫制度。和修改前的条文相比,正当防卫的定义更加明确了,保护权利的内容更加具体了,对防卫限度的要求更加宽松了,对防卫过当应当减轻或免除处罚的规定更加肯定了。特别是新增加的第三款,明确规定对严重暴力...
简介:广东涉外商事海事审判沟通协调机制是省法院经过长期的实践摸索,在最高法院的关心指导下,逐步构建起来的上下级法,院之间监督指导的新型机制。它的显著特点是,以案件为中心,提炼问题拓展研究;以裁判为目标,融会共识消弭分歧;以沟通为路径,监督个案指导类案;以协调为方法,博弈共赢摒弃零和。我省涉外商事海事司法公正的水平日益提高,国际公信力不断增强,得益于沟通协调机制稳健运行。
简介:20世纪60年代以来,西方社会的变迁为法理学提供了新的课题。豪埃克教授以哈贝马斯的沟通行为理论为指导,提出一种沟通视角的法理学。他认为,法律在本质上是基于沟通:立法者与国民间的沟通,法庭与诉讼当事人间的沟通,立法者与法官间的沟通等。这种沟通现在被认为是法律合法化的来源:法律人之间的理性对话是“正确”地解释和适用法律的最终保证。
关于无限防卫的立法思考
浅析无限度正当防卫
沟通协调浇开公正之花——涉外审判沟通协调机制十年回眸
“沟通理性”与全球化时代的法律哲学——凡·豪埃克《作为沟通的法律》述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