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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个结果
  • 简介:再论行政诉讼司法变更权明廷强,庞仕平我国《行政诉讼法》赋予了人民法院行政审判中有限的司法变更权。但是,无论理论界还是司法界,对此问题至今尚未达成共识。为此,笔者不揣浅陋,试对司法变更权作一较深入的论证,以期抛砖引玉。一、司法变更权的概念及特征依照《行...

  • 标签: 司法变更权 行政诉讼 具体行政行为 行政自由裁量权 行政处罚 显失公正
  • 简介:人民法院在执行生效法律文书的过程中,在原被执行主体无财产履行债务的情况下,可以裁定将原被执行主体的偿付义务转移给另一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由其充当执行当事人,这虽然有助于解决“执行难”的问题,但在实践中也常常造成损害案外人合法权益的现象。为此,必须明确规定其适用情形,同时,要严格按照一定的程序来进行。

  • 标签: 被执行主体 变更 追加 适用情形 中国 人民法院
  • 简介:情势变更原则是现代债法中处理情势变更问题的一项不可缺的法律原则,而我国合同法并未完成这一原则的立法化,这是我国合同立法的一大缺陷。本文就情势变更原则的历史溯源,适用要件及其效力等问题,结合国外的理论学说及其立法经验进行了深入的分析研究,并提出增设情势变更原则,仍完善合同立法的必由之路。

  • 标签: 情势变更原则 溯源 效力 合同法 立法
  • 简介:当前,我国正在制度民法典,有关民法典的论争已经由民法典的体系如何编排逐步过渡到具体制度的安排上.本文试图对争议较多的情事变更制度的构成要件作一阐述.

  • 标签: 情事变更制度 民法典 构成要件 争议 中国 体制
  • 简介:情势变更原则,就是传统民法理论上所称的可免责原则,它包含了不可抗力部分,但免责范围又比不可抗力更为广泛,更为灵活。从直观意义上说就是由于不可抗力或一方当事人虽无过失但又无法防止的外因,致使双方签订的合同无法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若继续履行将显失公平时可允许变更或解除原

  • 标签: 情势变更原则 预售商品房 不可抗力 合同签订 房地产 双方当事人
  • 简介:随着社会经济和医疗技术的飞速发展,性别变更医疗行为一方面给予了个人选择自己性别的权利的可能,另一方面也给社会带来了诸如性别证明、婚姻、亲属关系、就业、社会福利等一系列法律问题。目前,我国法律对变性手术实施的对象、法律条件、法律程序等缺乏明确的法律规定,如何让“变性”、法律、社会三者相互协调,既保证公民选择自己性别的权利,又保障整个社会的协调发展以达到个人与社会的双赢,是一个值得研究的问题。我国可以借鉴在考察外国相关立法,从性别变更医疗行为的范围、条件和程序诸方面进行规范。

  • 标签: 性别变更医疗行为 变性人 立法 法律思考
  • 简介:强力型司法执行面临着现实困境,表现为不利于社会和谐,强制执行内容泛化,不利于树立司法权威,得到社会认同,兼容型司法执行应时而生。兼容型司法执行的理论依据在于诉讼契约、保障人权、降低成本、心理认同。文章从实证的视角,比较分析了两种不同执行模式在实践中的运行状况和执行法官的切身感受,提出了构建中国兼容型司法模式的进路,即调动本土资源,构建兼容型执行体系,发挥自动执行的基础性作用。同时"硬化"强制执行技术,促进对被执行人财产的发现。改进执行结案方式,鼓励执行和解,强化对执行标的额到位率的考核要求。

  • 标签: 司法执行 困境 求解 构建
  • 简介:雇主行使劳动合同条款变更权,实为企业因应经济变化行使其经营管理权之内在需要,其关键在于对劳工影响至为重要之劳动合同条款变更要否征得劳工之同意。在对该项变更权进行司法控制的实践中,一些域外国家和地区的判断基准和裁判规则各有特点,如德、法实行严格细致的公法干预,英国似有放松规制之倾向,而我国台湾地区侧重具体与抽象并举的多元化判断基准。反观我国大陆之相关规定,其裁判规则标准不一,司法的可预见性和稳定性难以预期,亟需完善。

  • 标签: 雇主劳动合同条款变更权 经营必要性 司法控制 裁判规则
  • 简介:我国相关司法解释对民事执行中变更、追加当事人的各种情形及其程序作了规定,对于解决实践中的"执行难"问题具有重要意义。但执行当事人变更、追加制度不应止步于事件类型的简单列举,而应对其内在理论基础进行探讨,包括执行力主观范围的扩张、实体法上责任主体的同一性、基于另一实体法律关系第三人需对申请执行人承担责任、因第三人在执行过程的相关行为而认定其需承担责任。在对变更、追加执行当事人发生争议时,应当根据类型的不同而适用不同的救济程序,以实现执行效率和当事人权利保障的兼顾。

  • 标签: 执行当事人 变更 追加 执行力主观范围 救济程序
  • 简介:公诉是当今世界各国所普遍采用的一种起诉方式,是指由国家专门机关提出指挥,请求法院对犯罪事实进行确认,并依法追究犯罪人的刑事责任。代表国家提请法院追究刑事责任的权力即公诉权。①公诉权的权能包括起诉权、不起诉权、变更公诉权(包括改变公诉、追加公诉、撤回公诉)。这在诉讼理论界已经达成一定的共识,并在各国的刑事诉讼法中得到不同程度的体现。但我国刑事诉讼法却未明确规定检察机关应有的一项重要权能——变更公诉权。这不仅在诉讼理论上难以自圆其说,也给实际操作带来了一定困难。集中表现在讼诉机关在案件审理结束以前,发现已经提起的公诉有错漏,而没有任何救济手段,影响诉讼顺利、有效地进行。因此,笔者拟结合法理和修改后

  • 标签: 检察机关 公诉权 刑事诉讼法 被告人 提起公诉 刑事诉讼目的
  • 简介:一、问题的提出刑罚变更执行中的不端行为,严重侵蚀公平正义,阻却刑罚目的的实现,损毁司法公信力。为此,立法针对刑罚变更执行进行实体与程序设计的同时,引入检察机关的法律监督,通过权力制约的方式,保障司法权行使的及时性、正当性、合法性。然而,要真正实现对刑罚变更执行的有效监督,还有赖于立法、体制、机制三者的良性互动。

  • 标签: 刑罚变更执行 法律监督 理性构建 灵感 实践 司法公信力
  • 简介:"僵尸企业"的大量存续无疑会造成社会资源的巨大浪费,依法处置"僵尸企业"是我国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关键之举。我国《企业破产法》为依法处置"僵尸企业"提供了制度安排,对于已不具备市场竞争力和营运价值的"僵尸企业",及时进行破产清算;而对于仍然有营运价值和市场需求的危困企业,通过破产程序中的重整,和解制度实施挽救使企业重生。在破产程序中,企业因破产重整或破产清算引起的商事登记变更与注销问题,长期以来一直困扰着理论和实务界,针对目前实践中存在的商事登记变更与注销难问题,在分析相关国家经验的基础上,提出完善我国相关法律制度的建议,以期更有利于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需要。

  • 标签: 破产程序 商事登记变更与注销 制度完善
  • 简介:申辩禁止不利变更原则,既是相对人陈述申辩权的保障,也为相对人提供了强有力的平等武器,同时也是国家行政权谦抑性的表现.但这项基本原则要在我国行政法领域完全展开,还需要进一步完善理论,同时进行渐进的立法修改,更需牢固地树立人权观念和程序观念.

  • 标签: 申辩禁止不利变更 渐进扩展 理念支撑 现实障碍 发展建议
  • 简介:在劳资集体谈判制度不发达的国家和地区,企业劳动规章往往内容庞杂,目的与功能多元。由此决定,"根据二分说"关于劳动规章的法律性质宜分类处理、直接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事项的生效需取得劳动者同意的见解最为合理,且能从源头上避免劳动规章与劳动合同的效力冲突等不必要的争端。至于该学说的个别技术性瑕疵,则完全可以获得修补,这不应成为彻底否定该说合理性、优越性的理由。

  • 标签: 劳动规章 法律性质 定型化契约 集体合意 根据二分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