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正>破产程序是对债务人的财产的执行程序。为了加强破产程序中的财产管理,就必须要有相应的人员负起责任,建立高效、精干的财产管理人制度。临时财产管理人,指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委任的接管债务人的财产并予以占有和处分的人员。破产程序中的财产管理人制度,因所采取的破产程序制度的差异而有所不同。以法国、德国为代表的大陆法系国家,实行破产程序宣告开始主义。法院宣告破产前,破产程序并未开始,法律上没有理由设立专门的财产管理人接管债务人的财产。法院仅在破产宣告时,指定破产管理人负责破产财产的管理。以英国、美国为代表的英美法系国家,实行破产程序受理开始主义,则有必要建立分阶段的财产管理人制度。法院受理破产
简介:谈领导干部自身法律素质的提高魏勇智党的十四届三中全会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是法制经济,已成为人们的共识。要想实现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经过五、六年的努力,基本上确立起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法律制度,使我国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完全纳入法律化轨道的目标,非常关键的一点...
简介:长期以来,国际社会一直致力于通过立法来惩治针对联合国人员和有关人员的恐怖袭击活动.1998年生效的将攻击联合国人员和有关人员的罪行纳入法院管辖范围.2003年进一步完善了规约的规定,并要求各国也在国内立法惩处这类犯罪.
简介:第一、监督机制不完善,权力制约无力是造成司法人员犯罪的主要客观因素。腐败和权力相伴而生,不受监督、制约的权力必然导致腐败。监督不力主要表现在一是上上下下对司法人员监督意识不强,总认为司法人员不会犯法,或不会明显犯法,缺乏监督或自觉不自觉地放松监督。二是监督机制不全,对权力缺乏必要的制衡,导致行为的随意性。有的虽制定了监督制约措施和方法,但缺乏得以顺利实施的保障制度;有的借口司法机关工作特殊,工作缺乏透明度,社会舆论和人民群众难以监督。因此,工作中不能有效约束司法人员严格执法办事,客观上对一些滥用职权、佝私枉法等违法行为起到了放纵作用。三是执法部门领导护短。对下属人员的错误、违法苗头未能引起足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