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随着《行政诉讼法》、《行政处罚法》的颁布和公民法律意识的增强,因卫生监督而引发的行政诉讼案件正逐年上升。在这些案件中卫生监督员不可避免地要出庭参加诉讼。这就要求卫生监督员必须按照特定的标准要求,严格讲究仪表举止。卫生监督员的仪表举止,是指出庭监督员的外表和在法庭上的言行举动,包括衣着、仪容、声音、姿态、精神面貌、风度等。从实际情况看,大多数卫生监督员出庭时注意了仪表举止,但仍存在一些问题。主要表现是:1、着装不整齐。制服、便服混穿,不扣风纪扣,有戴帽的、有脱帽的,帽子歪戴或随意摆放。2、精神不振。有的面容憔悴,有的萎靡不振。3、仪容不洁。服饰肮脏,有的男同志胡须、头发过
简介:1案情简介1.11993年4月6日,我站会同县技术监督局对全县的冷饮食品卫生质量进行检查。对××饮料厂检查时发现,该厂在同一生产车间擅自扩大生产规模,在经批准生产果味汽水的生产线上,利用其设备又生产蜜桃嘉槟饮料。为此,经检查组研究决定,对该厂给予以下处罚:(一)、责令停业整顿。(二)、暂时封存蜜桃嘉槟864瓶(700ml/瓶)和果味汽水548瓶(250ml/瓶)。同时,食品卫生监督员对上述封存的两种产品抽取样品各1件,送防疫站待检。1.24月7日,该厂将被检查组封存的两种产品取样后送防疫站检验。同日,食品卫生监督员将检查组监督员于4月6日抽的样品和该厂送的样品,全部同时送防疫站微生物检验室检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