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2000年,在人们聚焦于CEO、CTO、CIO等光彩绚烂的名头时.企业总法律顾问这个名词在中国境内是“小荷才露尖尖角”,然而随着法治市场经济建设逐步深入到国有企业,总法律顾问制度“润物细无声”般走过了从最早的试点到今天全面推行的历程。2004年6月1日,国资委公布《国有企业法律顾问管理办法》,在全国范围内的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全面实行企业法律顾问制度。
总法律顾问的花样年华:进入决策的法律人——专访中外运总法律顾问孟于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