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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简介:3月15日,央企一年一度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专题晚会又曝光了一批假冒伪劣产品,苹果、周大生、江淮同悦、网易等一批知名企业或品牌中枪。中国的运动打假之风由来已久。自从1987年中国消费者协会被国际消费者联盟组织接受为正式成员以后,年年3·15,但假货却屡禁不止。时至2013年,

  • 标签: “打假” 国际消费者权益日 运动 中国消费者协会 假冒伪劣产品 知名企业
  • 简介:《一出好戏》被认为是一部反乌托邦的作品,这类作品是荒诞的,但是荒诞中往往隐含着真相。笔者认为,黄渤的《一出好戏》面对的正是”蝇王”的人类真实困境.

  • 标签: 人类文明 反乌托邦 作品 荒诞
  • 简介:短链化几乎成为了中国IP养成上的致命魔咒暑期,一连串与超级IP有关的利好纷至沓来。国内网文IP重镇阅文集团即将冲击IPO;迪士尼中国与网易集团宣布合作,除了送来漫威正版漫画外,还计划共同打造中国超级英雄;博易创宣布获得古龙、梁羽生、温瑞安等宗师级武侠IP,并将围绕望古神话打造世界观超级IP。更为惊人的还在后面,

  • 标签: 超级英雄 梁羽生 游戏公司 孩之宝 破壁 IP
  • 简介:目前,开放基金已成为我国基金市场的主力。然而,在开放基金迅猛发展的同时,对它所具有的风险也不可忽视。这些风险有些源于客观因素,有些源于基金管理人、托管人的主观因素。由于现行的基金立法难以有效地防范这些风险的发生,因此,必须从法律上完善基金法律体系,建立、健全各种法律制度,依法防范开放基金的风险。

  • 标签: 开放式基金 风险 法律防范
  • 简介:尊敬的余寿谷副总干事、王彬颖助理总干事各位来宾,各位朋友,女士们,先生们:上午好!今天,中国国家版权局与世界知识产权组织在这里共同举办国际版权论坛,共商版权相关产业发展与创新大计。首先,我代表中国国家版权局,向为本次论坛成功举办做出重要贡献的世界知识产权组织副总干事俞寿谷先生和助理总干事王彬颖女士,向参加论坛的国内外嘉宾,表示热烈的欢迎!对关心和支持版权保护工作的各有关部门和社会各界人士表示衷心的感谢!

  • 标签: 国家版权局 论坛 国际 世界知识产权组织 开幕式 致辞
  • 简介:<正>瞿同祖先生在《中国法律和中国社会》中提倡要从事活动的、功能的法学研究:"仅仅研究条文是不够的,我们也应注意法律的实效问题。条文的规定是一回事,法律的实施又是一回事。某一法律不一定能执行,成为具文。社会现实与法律条文之间,往往存在着一定的差距。——我们应该知道法律在社会上的实施情况,是否有效,推行的程度如何,对人民的生活有什么影响等。"①

  • 标签: 中国证监会 证券上市 政治分析 持续盈利能力 瞿同祖 发审
  • 简介:建筑作品是现代生活中一道亮丽的风景线。按照罗马时代古老的《建筑十书》,建筑应当兼备实用、坚固和美观三大特点。除了满足功能性的居住、办公、娱乐等,别具一格的建筑物本身就是一种作品。人们津津乐道的普利兹克建筑奖本身也说明了建筑并非是冰冷和简单的钢筋水泥或土木石块,建筑承载着人类极大的智慧,建筑的演化甚至能够反应人类历史的发展和进步。正是因为上述种种,建筑自然可以在我国《著作权法》中占据重要的一席。

  • 标签: 建筑作品 作品著作权 “鸟巢” 保护问题 保时捷 纠纷
  • 简介:随着网络技术的发展,网络传播已不限于交互传播,非交互传播行为及造成的纠纷已逐渐出现。根据《伯尔尼公约》和我国《著作权法》对"广播权"和"信息网络传播权"的规定,非交互网络传播行为未能得到有效的规制。信息网络传播权司法解释虽对"信息网络"作了扩张性解释,但"网络传播行为"仍未含有"非交互"特征。笔者认为,应当设定一个更为广义的传播权来涵盖、控制非交互网络传播行为。

  • 标签: 非交互式网络传播 广播权 信息网络传播权
  • 简介:美国国会于1990年制定的《建筑作品版权保护法》正式将建筑作品作为美国版权法的保护客体之一,并在美国版权法第101条中增加了建筑作品的定义,即建筑作品是指以任何有形媒介表选方式体现的建筑设计,包括建筑物、建筑规划或图纸。建筑作品包括整体的形式、设计要素和空间的安排与组合,但不包括个别的标准特征。从美国立法来看.版权法保护的对象是建筑设计.是建筑思想的表达形式,而不是思想本身。因为建筑设计师的建筑思想,要通过建筑设计表达出来。建筑或结构中的建筑设计,作为建筑怍品的灵魂所在,充分表达了作品的创新性及其美感,是一建筑物相较于其他作品的独到之处。

  • 标签: 建筑作品 美国国会 认定方法 侵权案件 建筑设计师 相似
  • 简介:以解释论为指导,《著作权法》第1条的立法原则以及第47、48条的具体规则为建筑作品不停止侵权提供了法律依据;而作品构成要件虚置、权利取得的非公示性以及停止侵权的高额移除成本构成建筑作品不停止侵权的特殊理由。为了防止虚置著作权人,不停止侵权应当满足主观善意、经济理性、可替代性等要件,并以恢复原状和损害赔偿作为替代责任。但替代责任的判决应坚持民事诉讼中的处分原则,当事人的程序利益可借助法院释明制度予以充分保障。

  • 标签: 建筑作品 不停止侵权 恢复原状 损害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