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似乎沉思着什么,又像在讲述着什么,娓娓的.这泛着微澜、缓缓东去的,就是古老的黄河?就是自天而来的黄河?船在黄褐色的水中行驶.按理说,我应该感到兴奋,感到喜悦,因为这是我平生第一次泛舟黄河.然而,当马达响起时,我却感到了一种彻骨的遗憾,柴油机用声音和速度生产的遗憾.要是一叶木舟,或者羊皮筏子,让自己亲手去划,到了河心,静静地停一会儿,那该多好.一时间我觉得自己被这机动船给敷衍了,耍弄了.我成了一位乘客,而不是艄公.乘客总是悲哀的,被别人摆渡是悲哀的.自由的是河上翻飞的燕.而我却在船上.我不会游泳,我只好在船上.
简介:某酒厂是苏北地区一家规模较大的专业酒厂,生产的白酒口味醇,品质高,有着良好的市场和众多的顾客,畅销全国许多省市。1998年12月12日,酒厂(甲方)与代理公司(乙方)签订了一份酒业销售地区总代理协议书,协议约定:(1)甲方认可乙方为酒厂在南通市区,通州市,启东市,海门市的销售总代理。(2)未经乙方书面同意,甲方不得以自己名义或委托(许可)他人在约定的地域内进行该酒的销售活动。否则,乙方有权终止合同,甲方应向乙方支付10万元违约金。乙方不得在海安县,如皋市,如东县范围内进行销售,否则,甲方有权终止合同,乙方应向甲方支付10万元违约金,(3)销售总代理期限从1999年1月1日起到1999年12月31日。(4)在此期限内,双方保证年销售不低于35000瓶,双方结算价为60元/瓶,甲方开票价为68元/瓶(包括有关促销费用和返利)。(5)如果1999年12月31日乙方销售达到75000瓶,甲方每瓶增加返利2元给乙方作为促销费用,并向乙方贴息75000元;如果乙方完成75000瓶的年销售量,甲方承诺继续给予乙方在约定的地域范围内继续担任2000年的销售总代理,且结算价格和年保底销售量不得上浮。(6)甲方首批向乙方送品王酒100箱,结算价格72000元,乙方收货时向甲方支付40000元,余款在1999年2月10前付清,以后每次乙方要货以结算价现款结算,不得赊欠,发货方式为乙方通知甲方送货,每次要货数不得低于100箱。(7)甲方在接到乙方通知后,48小时内送货至乙方指定地点,;运费由甲方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