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为了解广东省碳排放情况及各市碳排放的差异性,以2008年土地利用数据为基础.计算土地碳排放量及碳排放强度,利用GIS分析广东省的碳排放空间分异。采取国际通用的造林成本法和碳税率法,对各市的生态补偿标准进行测算。结果表明:2008年广东省21个地级市均为碳源区,根据碳排放空间分异,高碳排放区有广州市、深圳市和佛山市,中碳排放区有珠海市、东莞市、惠州市和中山市等4个城市,低碳排放区包括湛江市、茂名市、河源市和梅州市等13个城市:根据碳排放量和不同固碳价格计算各市的生态补偿额度范围,其中以广州市生提供的态补偿最高,补偿标准为50亿元-517.37亿元,而河源市提供补偿最少,补偿标准为135亿元-13.72亿元。同时针对广东省的碳减排和生态补偿提出了建议。
简介:一.社会经济环境2005年前三季度,广东国民经济总体保持良好发展态势,完成国内生产总值13981.60亿元,比2004年同期增长12.3%,增幅同比回落2.5个百分点。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4558.56亿元,同比增长16.7%,增幅同比回落8.3个百分点。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1272.9元,同比增长8.3%,扣除价格因素实际增长5.9%。二.基础数据分析1、房地产投资(1)完成开发投资2005年前三季度,广东房地产开发投资983.07亿元,同比增长11.01%,比2004年同期上升1.4个百分点,增速平稳。与2005年上半年相比,住宅与其他用途开发投资增速有所减缓,而办公楼与商业用房开发投资在2005年上半年小幅度回落后,首次出现反弹,其中办公楼表现尤为突出。(2)开发资金来源2005年前三季度房地产开发本年到位资金1443.90亿元,同比增长9.90%。其中,国内贷款、利用外资分别同比下降10.29%、25.08%,自筹及其它(包括订金、预付)资金分别同比增长27.77%、10.17%。在到位资金结构中,国内贷款所占比重在上半年的基础上进一步下降,且同比下降3.74个百分点,而其它(订金、预付)资金所占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