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行政执法必须具备四个要件:行政执法主体合法;适用法律、法规和规章准确;符合法定的程序;符合法定的形式。前两者构成执法的实体问题,后两者构成执法的程序问题。实体和程序,犹如鸟之两翼,车之两轮,对行政执法来说,缺一不可。但长期以来,我们在实践工作中,往往只重视实体问题,而忽略了程序是否合法,给土地行政执法带来了不该有的麻烦。例如,某国土资源局在处理一宗非法占用土地案件中,因《行政处罚决定书》的送达回证没有被送达人的签名,被法院视为未送达,并以程序不合法为由判定国土局败诉。可见,执法程序问题,应该引起土地行政执法部门的高度重视。
简介:近日,日本“无印良品”商标案败诉的新闻引发了热议。株式会社良品计画(简称良品计画),即日本“燕印良品”“MUJI”的商标权人,1999年在中国大陆布局首批商标时,并未在第24类毛巾等商品上注册。北京棉田纺织品有限公司通过受让取得了第24类“无印良品”商标。良品计画对北京棉田纺织品有限公司第24类“无印良品”商标先后提起了异议、异议复审,并最终诉至最高人民法院。商标局、商评委、法院均认定良品计画提供的证据只能证明在被异议商标注册申请日之前其“燕印良品”商标在日本、中国香港地区等地的宣传使用情况及知名度,并不能证明“燕印良品”商标在中国大陆境内实际使用在第24类毛巾等商品上并具有一定影响的事实,故被异议人申请注册被异议商标未构成“以不正当手段抢先注册他人已经使用并有一定影响的商标”,被异议商标予以核准注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