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前不久,某地审计局对某电厂基建工程进行了工程竣工决算审计,并延伸审计了某承包公司,发现了其上级主管部门将所属企业基建项目试生产业务交给下属承包公司重复核算,偷漏国家税收的严重违纪问题。审计人员在电厂基建工程财务审计中发现以下疑点:1.试生产收入上:一是电量是销售给电力公司的,而价款是向承包公司结算。这是为什为查清疑点延伸审么?二是结算的电价过低,只有0.1687元/度。而同期该厂生产电价为0.375元/度,这又是为什么?2.试生产的支出上:一是电厂基建开始是按购货普通发票入账的,后改开增值税发票,原注明购货单位是电厂,后也改为承包公司,这是什么原因?二是在电厂已按实际支出数(含增值税进项税额)
简介:我们在近几年的内审工作中,发现有些单位和部门,他们违反《会计法》和“两则”等有关财政法规的规定,采取各种不正当的手段,瞒上欺下,弄虚作假,以确保完成主管部门下达的有关考核指标,其结果给企业带来了潜在的经营风险。这应当引起各级有关单位、部门领导的高度重视,且不可等闲视之。归纳起来,电力企业潜亏现象主要有以下几种表现:1.库存燃煤严重亏吨。据审计调查,大部分电厂都不同程度的存在着燃煤亏吨现象,少则几百吨,多则几千吨。如某发电厂,因管理上出现严重漏洞,1997年9月出现了财务帐面有煤,而供煤场几乎无煤的怪现象。2.“呆帐”电费额度巨大。据调查资料表明,某电力集团公司截止98年8月末,欠缴电费累计金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