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相对于现有的经济发展水平而言,我国农村劳动力是绝对过剩的;相对于全社会所能提供的就业机会而言,农村劳动力供给远大于需求。尽管这种农村劳动力剩余的局面一时还难以改变,但我们必须把农村劳动力流动作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建设过程中的重要一环,必须把农村劳动力流动纳入各级政府部门的重要议事日程,必须把农村劳动力流动看成强化农业国民经济基础地位的一大突破口而倍加重视。历史性地考察改革开放19年的进程,我国农村劳动力的流动大体经历了三个不同时期。第一时期,1979年~1988年,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的实现极大地激活了我国农民的生产经营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农业生产连年丰收,使我国农村劳动力在强大的内部冲击和外部拉力的共同作用下,第一次大规
简介:随着农村改革和农村产业结构的调整,农村劳动力产业分布情况发生较大变化:由于农村新增劳动力的不断增加,耕地面积的逐步减少,大量的农村劳动力从农业生产中剥离出来。截止1996年底,洛阳市农村剩余劳动力已达148万人(按半机械化操作,每人承担5亩耕地计算),占农村劳动力的57.1%,在目前新的特色产业没有形成之前,持续、大规模吸收农村剩余劳动力是较为困难的,因此,今后很长一段时间,洛阳市的农村剩余劳动力问题将变得较为突出,农村剩余劳动力非农化转移的任务较为艰巨。一、农村剩余劳动力的成因及特点农村剩余劳动力的产生具有其历史原因,一方面:长期以来,我国农村实行的是产业间不能转向,城乡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