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正>一、现金折扣政策的基本内容现金折扣又称销售折扣,是指企业采用赊销方式销售产品时,允许购货方在一定期限内支付货款,这一期限称为信用期限。为了鼓励购货方尽快付款,企业往往在合同中规定一个短于信用期限的折扣期限,如果购货方能够在折扣期限内付款,就能得到一定的现金折扣,即从应支付的货款中扣除一定比例的金额。这种折扣条件通常缩写成这样的方式:3/10、2/20、n/30。3/10是指十天内付款可享受3%的折扣;2/20是指在第十一天至二十天内付款可享受2%的折扣;n/30是指在二十天以上至三十天付款则不享受折扣优惠,按原价付款。因此,一个企业在制订现金折扣政策时,必须考虑现金折扣率、现金折扣期和信用期限等因素。二、现金折扣率的确定给予购货方现金折扣,对购货方来说是非常值
简介:<正>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购货折扣已成为企业促销的一种竞争手段,对购货折扣的会计核算处理方法,也成为企业会计界争议较多的问题。现介绍一种购货折扣的会计处理方法,与同行讨探。这种处理方法称为新总额法,即购货成本和应付帐款都按总额记帐,购货折扣在财务费用下设明细科目核算。它实际上是传统总额法的改进,其帐务处理特点有二:一是以购货总价记入存货价值;二是在“财务费用”帐户下直接设置“购货折扣”这一明细科目来反映购货折扣的实现情况。现举例如下:假设A企业向B企业购入一批材料,总价30000元,付款条件为5/10、2/20、n/30。(1)购入时作会计分录如下:
简介:<正>销售折扣是销售企业为了尽早回笼资金而鼓励购货企业早日偿还赊欠贷款,允诺在一定的还款期内给予的扣减优惠。对于销售折扣业务,会计上形成两种基本帐务处理方法,一是总额法,一是净额法。本文重点剖析具有理论探讨价值的净额法,同时对现行的会计确认标准体系提出见解,以资参考。在净额法下,对销售折扣的本质认识,一直存在着争论,大致可归纳为两种基本观点:“财务收入观”和“营业外收入观”。“财务收入观”认为,企业提供现金折扣的目的在于促使购货企业早日偿还货款,回笼资金。客户不能享受折扣,表明其不能有效地调度资金而需付出的一种代价,即一定量的利息费用;对于销货方来说,这种客户未享折扣实质上是一种利息收入,表明企业理财有方。因此,把它视为财务收入(或视为财务费用的扣减项目)。这种观点要求会
简介:买赠和折扣是价格促销中最为常见的两种方式,那么如果促销价值完全相等,哪种促销方式框架对消费者更具吸引力?现在做出判断和远期将来进行判断的结果是否不同?通过三个研究考察了不同价格水平下时间距离对促销方式框架感知价值的影响。结果发现:(1)在高、低价格水平条件下,存在促销方式框架效应,而在中等价格水平条件下,不存在促销方式框架效应。(2)对于高价商品,消费者在近期更偏好买赠框架,远期更偏好折扣框架;而对低价商品,消费者在近期更偏好折扣框架,远期更偏好买赠框架。结果表明,消费者对促销方式框架的偏好受到价格水平和时间距离的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