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文化企业在与供应商、用户、融合产业相关企业、同行企业、高等院校/科研院所、中介机构、政府机构等创新主体的合作过程中,逐渐形成“企业—企业”、“企业—高等院校/科研院所”、“企业—中介机构”和“企业—政府机构”4个创新子网络以及政府—(其他主体)—企业、中介—(其他主体)—企业2个关联网络,这些网络对文化企业的创新绩效具有不同程度的影响。运用结构方程模型对这些子网络对创新绩效的影响进行实证检验后发现:(1)4个创新子网络对文化企业创新绩效的提升都有正向影响,但其影响程度表现出很大差异;(2)中介机构、政府机构对文化企业创新绩效的影响,均表现出间接作用显著大于直接作用的特点。因此,文化企业应积极发展与同行企业、融合产业相关企业、高等院校/科研院所、中介与政府机构等的联系与合作,政府与中介机构则应致力于营造有利于文化企业发展其网络关系的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