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近日报载:河南省上蔡县取消机关、企事业单位“一支笔”签字的报销制度,凡开支必须经三人以上审核方可进账。读罢,笔者不禁为之叫好,该县此举如春风拂面,令人耳目一新。 众所周知,当初实施“一支笔”财务制度,本意是出 于节约开支,堵塞漏洞的良好愿望。然而,通过这些年实 践,“一支笔”签字的弊端不管是洞悉财务者还是普通群 众都肚明心亮或知其三分。透过近年来所发生的许多职 务经济犯罪案例,可见其中所起“关键”作用的,无不是 “一支笔”在财务上”独裁”和“专政”所造成的。可以想象 在财务“独裁”和“专政”氛围内那支缺乏有效监督的手 能保持干净有多久? 行文至此,笔者又想到了时下的“财务公开”、“政务分开”等等公开。公开,群众自然欢迎,当然称好,但许多
简介:尽管这几年,国家强调依法治国、依法行政,财政部要求全国各地财政部门必须依法理财,但从目前财政法制工作开展的实际情况看,其在依法理财中的作用仍是十分有限的,受到来自行政、部门领导等各方面的阻力。很多地方政府和财政部门的领导并没有意识到财政法制工作的重要性,把加强财政法制建设、依法理财放在嘴上,在实际工作中却抛在脑后。例如:按照《预算法》的规定,预算报告经人大批准后即具有法律效力,各级政府未经依法批准不能擅自变更预算。实际中,在预算之外,领导随意批条子、追加资金的事情司空见惯,人大代表并不清楚财政资金真正怎么使用,也无法实施有效的监督。加之财政部门掌管着财权,有求于财政部门的单位很多,出现问题靠行政手段、财权就可以解决,建章立制反而束缚了自己的手脚。因而认为财政法制工作是可有可无的。受这种思想影响,财政法制工作在很多财政部门中属于可要可不要的状况,地方以下这种状况更为明显。比如很多地市财政部门连财政法制的工作机构都不设立,也不安排专职人员做这项工作。自然财政法制工作无人管无人问。可以说,目前我国很多地方财政部门对财政法制工作在财政工作中的作用、它与整个财政工作的关系仍认识不清。
简介:《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修订案)》经过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并于2001年5月1日起施行,这是我国税收法制建设史上的一件大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