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财政性存款的流失,原因虽然是多方面的,但归纳起来,主要有以下三个方面:1、从地方利益出发,政府行政干预严重。有的地方政府往往从本地区的利益出发,一方面把应入库的财政库款未及时入库、上缴,而是存入商业银行非财政性存款帐户,作为弥补预算收入不足的蓄水地或调节器,由财政部门根据预算情况来决定是否上缴国库;另一方面,利用上缴国库的时间差,获取存款利息。人民银行对财政部门在商业银行财政性存款进行了多次清理,但由于受到政府部门的行政干预,往往不了了之。2、资金来源复杂,性质难以区分。当前,行政事业单位资金来源渠道复杂,既有财政拨款、自收自支的预算外资金,还有贷款。按原有规定,难以区分其资金性质。3、人民银
简介:资产流动是现代社会化生产条件下促进资源优化配置的重要手段,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优化资源配置的必然。一个企业的资产当它能够被有效地利用,并使其能力得到充分发挥,资产的价值才能够得以体现,才能在有效的使用过程中创造出新的价值,达到企业购置资产的目的;如果企业资产的效能长期得不到充分有效的利用,资产的价值就无法全面体现,导致资产价值的隐性流失;如果企业资产长期闲置不用,资产的使用价值就会逐步丧失,资产不但没有价值-不能为企业创造价值,而且还是包袱。因为企业还需要人力、物力去维护、保管这些资产、耗费企业资源,这就违背了企业购置资产的初衷。因此,对于企业内的不需用或利用率很低的资产必需让其流动,使其流动到需要该项资产的企业(包括非国有企业)或个人手中。企业资产流动(处置)后收回的资金一般会低于企业的帐面净值,但不应以此作为资产流动后是否流失的标准。衡量企业资产流动后是否流失,首先应应当确认企业净资产是否真实可靠(折旧是否提足,费用是否摊够);其次,应看该项资产的功能(即使用价值)是否健全;再次,应以该项资产的市场公允(即多个买主能够或可能接受的价格)与实际交易价格相比较,若该项资产的公允价值与实际交易价格相近,则不能判断该项资产流动后造成了资产流失。只有当企业资产的质量良好、净资产帐面价值可靠、资产交易价格严重背离市场公允价值时(一般相差20%以上),才能确认该项资产流动(处置)后造成了企业资产流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