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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简介:九、对商品充满自信要向人类出售幸福“我认为自己从事的生命保险工作是在为人类出售幸福。”这是在几年前,当时担任朝日生命保险公司经理的藤川博先生对我讲的话,我觉得他的话对极了。我为自己有幸从事如此伟大的工作而深感自豪。生命保险被誉为是神圣的事业,我感到的确如此,致力于这项神圣事业,正是我生存的意义。我的坚定信念,就是由此产生的。推销员对自己向顾客销售的商品缺乏自信和自豪感,则是不可能做出优异成绩的。我推销的是世界上质量最好、人们生活必不可缺的最佳商品,唯有怀着这种信念,才敢于去竭力劝说顾客,才能够顺利销售。生产公司的推销员也好,销售公司的推销员也好。对待这个问题都一样。不论是销售本公司生产的产品,还是先从其他公司购进产品去出售,在销售商品这一点上,可以说完全一致。

  • 标签: 推销员 保险推销 商品知识 销售商品 生命保险公司 保持健康
  • 简介:去年底卫生部公布了第三次国家卫生服务调查初步结果,其中披露的两个百比值得关注。一个百比是城市中没有任何医疗保险的人口为44.8%;另一个百比是,农村中没有任何医疗保险的人口占79.1%。两个百比表明,尽管我国的医疗保障事业发展迅速,但覆盖面仍然很窄。再加上近年来医疗费用上涨过快等原因,城乡居民对医疗卫生服务的利用呈下降趋势。

  • 标签: 百分比 医疗卫生服务 医疗保险 事业发展 医疗保障 医疗费用
  • 简介:目前我国所称的“私募基金”并非真正意义上的私募基金,相当一部实际上是“私约基金”,二者存在着明显区别。

  • 标签: 中国 私募基金 组织形式 风险防范
  • 简介:一、引言2014年8月,国务院颁布了《关于加快发展现代保险服务业的若干意见》(以下简称"新国条"),从顶层设计的视角对我国保险业未来的改革发展进行了全面部署。其中,针对保险中介市场的发展,"新国条"中明确提出,要充分发挥保险中介市场作用,优化市场结构,规范市场秩序,保险中介机构要向多元化服务转型,稳步推进保险营销体制改革。

  • 标签: 现代保险 机构发展 专业代理 保险中介市场 营销体制改革 保险中介机构
  • 简介:时下我们不少部经理最头疼的事情就是增员,特别是农村营销分部的部经理更感到困难。我是一名农村营销分部部经理,记得当初单枪匹马的我来到我市一个经济比较落后的乡镇,组建农村营销分部的时候,首先遇到的第一个大难题就是“增员”。如何在短期内尽快把人员增上来,使分部的业绩尽快破零,并且使农村分部的业务员队伍逐年扩大,在近几年的农村营销分部的增员工作中我主要采取了“拉、挖、拓、找、促、扩、挤、加、约、会”的“字”增员法。

  • 标签: 农村 增员 营销 经济比较 经理 业务员
  • 简介:今年8月,国务院发布了《关于加快发展现代保险服务业的若干意见》(以下简称《若干意见》),要求将保险机制纳入国家的灾害事故防范救助体系,并且鼓励开发天气指数保险等新兴产品和服务。与之相契合的是,中国气象局在推进我国气象现代化发展方面,也要求各地气象部门积极探索新方法、新机制,不断提高公共气象的服务能力和社会效益,发挥好气象在灾害预警、风险评估、防灾减灾等方面的作用。

  • 标签: 保险机制 灾害预警 现代保险 中国气象局 事故防范 风险评估
  • 简介:继"两个中心"战略和自贸区设立后,"新国条"为上海保险业带来了前所未有的发展机遇。仅从保险深度和保险密度看,上海已经超过了"新国条"的要求,但是与保障全面、功能完善的现代保险服务业的目标还有很大差距。综观"新国条"的各项新政,创新是实现新政目标的原动力,而创新的根本在于人才,因此,培养厚基础、强实践、适应"新国条"时期保险业发展的高素质保险人才非常重要。

  • 标签: 上海高校 保险人才 人才培养改革 保险深度 现代保险 保险密度
  • 简介:沈阳市劳动能力鉴定机构于1993年成立以来,在建立机构、充实人员、完善政策、加强管理,不断夯实工伤保险管理基础工作方面做了大量工作。到目前为止,沈阳市已经初步形成了自上而下的工作管理网络,加强和完善了工伤评残和劳动能力鉴定工作,切实保障职工的合法权益,从而维护了社会安定,促进了沈阳市各项改革和经济的发展。

  • 标签: 劳动能力鉴定机构 沈阳市 管理基础工作 工伤保险 鉴定机构 管理网络
  • 简介:《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现代保险服务业的若干意见》(以下简称"新国条")是党的十八大精神在保险领域的具体表现。党的十八大报告中明确提出,"全面落实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生态文明建设五位一体总体布局"。这"五位一体"的总体布局,对应着全国老百姓对于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生态五大权益的新期待,

  • 标签: 现代保险 教育改革 大发展 生态文明建设 经济建设 政治建设
  • 简介:虽然两岸在构建强制汽车责任保险制度时都宣称要以车祸事故受害人的利益保护为制度设计的主要出发点,但相较于台湾地区“强制汽车责任保险法”通过编织天衣无缝的保险法律网、构建完善的保险保障模式、赋予受害人直接请求权以努力实现受害人利益保护的最大化,大陆《交强险条例》的许多相应规定却仍按照任意责任保险的模式予以设计,其实并未真正落实受害人保护的精神。此外为使受害人的损害尽快得到填补,两岸都在原有责任保险的框架中融入了一些无过失保险的因素,但也产生了许多的问题。故而以《交强险条例》实施已届年为契机,通过参酌台湾地区强制汽车责任保险的成熟经验,我们可知大陆有关交强险的诸多具体规则乃至整体框架设计其实都存在检讨的空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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