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债转股的具体过程可分为三大基本主体和三个基本环节,三大基本主体是:参与债转股国有企业,四大国有商业银行,四大资产管理公司,三个基本环节是:国有商业银行债转债,资产管理公司债转股和国有企业债转资(股),从债转股的具体程序看,四家金融资产管理公司作为债转股的投资主体,先收购四大国有商业银行1995年底以前形成的部分重点国有企业逾期呆滞贷款,完成国有商业银行债转债;再通过债权转股权,将这些不良资产转变为其对国有企业的股权,完成资产管理公司债转股,在国有企业资本结构得到改善的同时,相应建立规范的现代企业制度和公司治理结构,改善经营机制,在提高经营效益后,再通过回购,上市和转让等手段最终退出该企业,完成国有企业债转资,在这整个过程中,名义上国家承担的风险资产总量并未减少,只是资产归属发生了变化,并且从债权“硬约束”转变为股权“软约束”,减少了对原债务人的压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