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农业保险需要设定明确的政策目标。从国际经验看,这些政策目标都是在农业保险发展过程中根据本国社会发展和经济变迁过程中对农业保险的各种需求的变化,逐渐明晰和凝练出来,并被相关法律法规确立的。我国十几年的政策性农业保险的发展,在深化改革和加速实现农业现代化的背景下,政府对农业保险的政策需求逐步增多,我们认为,现在到了进一步确立我国农业保险政策目标的时候了。笔者提议的农业保险政策目标包括:保障农业可持续发展,维护国家粮食安全;促进农业现代化进程,保障农户收入稳定增长;控制农产品质量,保障国民廉价安全的食物供给;降低农业生产成本,增强中国农产品的国际竞争力;让农业保险在实现脱贫攻坚战略中发挥重要的作用等。假如要设定这些政策目标,需要对现行农业保险的政策和管理以及监督组织做出一系列的调整。
简介:新《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将保险领域纳入调整范围,其意义深远。在具体制度上,新《消保法》对经营者对于格式合同的提示说明义务做了修改。它细化了保险人提示义务的范围,并对说明义务的履行方式有所启发。网购保险可考虑适用无理由退货制度。进一步而言,可以建立适用于保险(金融)领域的“冷静期”制度。
简介:信用是贷贷行为的总称,是以偿还和支付息为条件的价值运行的特殊形式,信用是伴随着商品货币经济的发展而产生和发展的,是衡量市场经济发达程度的重要标志,信用规则是市场经济的道德基础和运行准则。良好的社会信用秩序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健康发展的前提与催助器,相反,社会信用秩序混乱则会阻碍和破坏国民经济的正常发展,近年来,我国社会信用状态况不佳,部分地区,企业逃废债行为相当泛滥,已严重影响了银行的资产质量和经营效益,扭曲了正常的银企关系。混乱的社会信用秩序已成为当前危及金融业生存与发展的天敌,也是目前经济生活中的一个顽症与毒瘤,为此,这些年银信部门使出浑身解,要取了许多措施打击和防范逃废债行为,力求营造良好的信用环境,但由于受各种利益的驱动,效果并不明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