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王铎的书法在晚明时代无疑是崭新而激进的,但崇古始终是王铎书法思想中的核心观念。除非作较深层次的分析,我们是不易洞察这二者之间相统一的内在关系的。这也使得王铎的书法风格、思想观念如果只从其中一方面看,很容易引起不贴切的评价甚或误解。好在书作本身还是较为直观的,随着书学界对王铎书法关注的日渐密切,除了狂放之外,人们渐渐对他“如灯取影”般的学古功底有了相当的认识。本文正是基于这种认识,并旨在将这一认识拓展、深化,以期揭示王铎的书法思想的关键。崇古观念既是本文所认定的王铎书法思想的主流,对此观念一作剖析便成为本文的重点。这种剖析,既有对有关言论的直接研究,又有对应证这一观念的书法实践中典型事迹、作品的引述,从而试图使这一剖析既是理性的。又能较为直观。王铎的崇古观念有直抒胸臆式表达,即文中的崇古部分,也表现为方式方法,即承古,又寓于由此方法得出的认识成果,即文中的审美主张。客观地说,王铎书法思想还不系统,崇古观念更是散见其中,但在这里我们还是认定了它相当的理论色彩。通过对它的研究,至少有助于我们对王铎书法和书法思想的进一步认识,同时建立起二者之间密切联系、内在统一的相互关系。更为重要的是,王铎的理论提请我们有必要对书法理论史上与中庸平和观念并驾齐驱的另一思想伏流作足够的重视,这便是崇尚艰难、奇怪、骇人耳目的美。尽管王铎的某些论点令人惊讶甚至费解,但其观念上的崇古,实践上终身不懈的学古则是勿庸置疑的,他所取得的艺术成就也是举世公认的。通过王铎个案的研究,再次证实了没有继承就没有创新这一永恒的艺术法则,这正是本文的结论所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