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正>《音乐艺术》1988年第3期发表了林友仁《评“掣拍说”——兼谈古谱解读》一文(下称《林文》),对笔者发表于同刊同年第1、第2期连载的《敦煌乐谱新解》一文(下称《新解》)中用于解译P.3808敦煌乐谱节拍节奏的“掣拍说”给以“非难”。现提出几点质疑,作为对《林文》的回答。一、他人之说可否擅自修改?《林文》时《新解》作了多处修改。略举如下:(1)《林文》凡引《新解》所标的曲名《降黄龙花十六》时,都一律改成“《降黄龙》花十六”。其理由是“‘花十六’不是曲名部分,而是‘花拍十六’之意”。张炎原文说:“法曲之拍,与大曲相类,每片不同。其声
简介:“一均、三宫、十五调”,集中体现了中国传统宫调理论的文化内涵,非当今世界“文化基因”所能“复制、组伊。嘲”以下的“第四层次”早已在长期的教学实践中得到开发和运用,并非鲜为人知。“变声四定谚’偏离了以声音作为传播媒介的音乐艺术的本质。其程序烦琐、关系紊乱。既抽象,又牵强;既不易把握,又难于辨识。故,不宜作为一种学说在实践中广泛应用。
简介:在近几年的民族音乐学(中国传统音乐、音乐人类学)的研究中,“局内人和局外人”、“主位观与客位观”这两对概念出现的几率非常之大,说明了它们在研究中所起到的、并正在起着的巨大作用。本文从三个方面讨论这些概念的内涵与外延,以及其在民族音乐研究中的有效性与相对性,其中包含:层面1:局内人与局外人的自然存在与“主客位观”的有效性;层面2:局内人与局外人的混淆与“主客位观”的相对性;层面3:我们都是局外人和“我”只能作为“我自己”。本文认为,这些概念是动态变化的,表现出了在民族音乐学的研究中,研究者与研究对象之间由人与音乐的关系,逐渐演变成了人与音乐的距离和人与人之间的关系,由此而形成了研究者在研究中只能作为自己而存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