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为解决以往上市公司集成评价模型中各方法评价结果不一致问题,本文构建了改进集成评价模型。该模型先采用层次分析法、灰色关联度法、因子分析法进行评价,并运用KENDALL-W协和系数法对各评价结果进行事前一致性检验;通过检验后,再分别运用算术平均组合评价模型、Borda组合评价模型和Copeland组合评价模型进行组合评价。为了衡量组合评价与各评价方法的评价结果是否吻合,应用Spearman等级相关系数进行组合评价方法的事后检验,并根据Spearman等级相关系数的大小,选出最优的组合评价方法。最后,对中国26家上市运输公司财务绩效进行了集成评价的实证研究,并以算术平均组合评价模型的标准得分为聚类指标,采用欧氏距离法对26家上市运输公司进行聚类。结果显示:铁路、水路、公路运输各存在一个典型绩优企业,分别是:铁龙物流、北京传媒、海峡股份,四类上市运输公司中铁路上市公司财务绩效最优。
简介:基于订单农业特点,构建"公司+农户"型订单农业供应链决策模型。研究发现,订单农业传统价格机制:按"固定价格"收购、按"市场价格"收购、"随行就市,保底收购",各具优缺点,但均未能很好地协调此类"公司+农户"型订单农业供应链,我国订单农业违约率也是居高不下。为此,提出一种"双向补贴"价格机制来协调此类订单农业供应链。本研究结果表明,"双向补贴"价格机制能够很好地弥补了按"固定价格","市场价格"收购的缺陷,保证了农户和公司获得相对稳定的收入,提高了"公司+农户"型订单农业供应链的稳定性。同时,实施该协调机制后,改善了公司在"随行就市,保底收购"机制下要承担全部风险的缺陷,公司和农户实现了"收益共享,风险同担"。
简介:假定负责废旧产品回收再制造的生产商为主导者。针对单生产商和单零售商组成的逆向供应链,分析了Stackelberg博弈(分散式控制)下和合作(集中式控制)下的零售价和回收再制造率决策,发现集中式供应链的利润较高,给出了协调供应链的利润共享合同。针对单生产商和n个竞争零售商组成的供应链,分析了一主多从Stackelberg博弈和联合决策,结果表明供应链合作可降低产品的零售价格、提高回收再制造率和供应链总利润,进而给出了协调单生产商和n个零售商决策的利润共享合同。最后的算例表明了模型的合理性和协调合同的有效性。
简介:本文从动态角度检验了时变信息不对称与公司股权融资行为之间的关系。基于Wilcoxon秩和检验、方差比检验以及Fama—MacBeth回归方法的实证结果表明:我国上市公司倾向于在信息披露之后公告新股发行;我国上市公司发行公告前后两个定期报告皆具有信息含量,但发行公告之前的定期报告没有向市场传递更好的信息。
简介:分析和研究消费者对再制造产品的认知程度及购买行为将有助于生产者进行决策。本研究通过在校大学生关于再制造产品的实际调查数据,运用描述性统计分析和Logistic计量模型分析,深入研究了大学生消费者对再制造产品的认知程度及其购买行为,并分别从消费者和产品两个角度对影响消费者购买行为的因素进行了研究,得出相关结论并提出了相关建议。
简介:本文从政府层级、制度环境与投资机会的角度出发,运用因子分析方法,对投资机会集、制度环境变量提取了主成分,以2005~2009年沪深A股上市公司为研究样本,实证检验了政府层级、制度环境对投资机会的影响。研究发现:制度环境对政府控制公司和非政府控制公司的投资机会影响不同,对政府控制公司影响显著;且不同层级的政府控制企业影响程度也有差异;政府是否控制会对企业投资机会产生影响:省政府是否控制在1%的水平下对企业的投资机会具有显著的正向影响,市政府是否控制在5%的水平下对企业的投资机会具有显著的正向影响,中央政府和县政府是否控制对企业的投资机会影响并不显著;政府控制企业会比非政府控制企业获得更高的成长性和可持续发展能力。
简介:制造过程评价是改善制造系统效率的重要一环,传统的评价方法将每个制造系统决策单元视为黑箱来研究整体效率,忽略了中间产品转化信息及投入要素在各子过程中的配置信息。针对两阶段(第二阶段有外源性新投入)制造系统的效率评估问题,分别在固定规模报酬和可变规模报酬假设下,充分利用制造系统中间产品的转化及外源投入要素的配置信息,建立了制造系统网络DEA效率测度及分解模型,建模方法遵循客观评价原则,无需事先主观确定子效率和系统效率之间的组合关系。并将其应用于钢铁制造系统效率测度与分解,研究结果表明该方法能够挖掘决策单元内部子单元的效率情况,帮助决策者发现复杂制造过程非有效的根源,为复杂制造过程的整体效率测度及分解提供了有效的分析方法。
简介:本文研究了政府收取运输碳排放税且排放责任由制造商和第三方物流(3PL)共同承担的环境下,处于卖方垄断地位的制造商如何制定生产策略和选择运输模式。重点分析了碳排放税和制造商承担的碳排放责任对运输模式选择策略的影响;进一步给出了碳排放税能够促使运输模式转移的条件以及碳排放分摊比例。研究结果显示,当3PL通过调整碳排放分摊比例来鼓励制造商选择清洁运输模式时,政府收取较小的碳排放税就能促使制造商转移运输模式。同时也发现,当碳排放税等于运输模式转移阈值时,虽然制造商选择两种运输模式的利润相同,但选择更清洁的运输模式能够大大降低碳排放总量,进一步在企业的环保意识驱动下,制造商会选择更清洁的运输模式。因此,我们的研究结果为制造商可持续运作和政府制定合理的碳排放税提供一定的决策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