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农业(农林、农牧)、农机、畜牧、兽医、农垦、渔业厅(局、委、办),发展改革委、经贸委(经委)、公安厅(局)、工商行政管理局、质量技术监督局、供销合作社:为贯彻党的十六届五中、六中全会,中央农村工作会议和中央一号文件精神,按照全国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领导小组的统一部署,深入持久地开展农资打假和监管工作,现将《2007年全国农资打假和监管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本部门实际,采取有效措施,落实各项要求,严厉打击假劣农资坑农害农行为,维护农民利益,促进粮食增产和农民增收,为现代农业建设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做出应有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