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2003年10月31日呼和浩特市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十次会议通过,2003年11月30日内蒙古自治区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批准,2004年3月1日起正式颁布实施)第一条为了深入开展全民义务植树运动,加快国土绿化进程,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促进经济和社会可持续发展,依据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条例。第二条居住在本市行政区域内的适龄公民应当履行植树义务。本市行政区域内的机关、团体、企业、学校、事业单位以及其他组织(以下简称单位)依照本条例的规定组织本单位适龄公民履行植树义务,村民委员会或者居民委员会应当在乡镇人民政府和街道办事处的指导下,组织辖区内其他适龄公民履行植树义务。驻本市的人民解放军、武装警察部队,按照国务院、中央军委的有关规定参加义务植树活动。第三条本条例所称义务植树,是指适龄公民按照绿化委员会的安排,在指定场地无报酬参加的植树和国土绿化劳动。本条例所称适龄公民是指十一周岁至六十周岁的男性公民和十一周岁至五十五周岁的女性公民,但丧失劳动能力者除外。第四条在本市行政区域内居住半年以上的适龄公民,每人每年应当义务植树三至五棵,或者承担相应劳动量的其他绿化任务...
简介:内蒙古伊金霍洛旗林业公安分局自1994年组建以来,从小到大,从弱到强,谱写了一曲曲人民满意的颂歌,堪称“天骄”圣地的绿色卫士。该局连年被评为“先进单位”,1999年被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监察部、国家林业局授予“打击破坏森林资源违法犯罪专项斗争先进集体”荣誉称号;局长张帆连续3次被上级有关部门评为“优秀公务员”,荣立“三等功”一次,2000年被评为“全国优秀人民警察”。伊金霍洛汉意为“圣主的陵园”。相传700多年前,此地曾是元太祖成吉思汗垂恋的风水宝地,遂将其选定为寿终正寝的长眠之地。之后,随着岁月的沧桑巨变,这一方膏腴之地失去了生态平衡,变成了十年九旱的荒原。全国解放以后,特别是改革开放以来,伊金霍洛旗各族人民群众经过了几代人的艰苦奋斗,全旗造林治沙屡建奇功,成为全国林业战线的一面红旗。如今,全旗有林面积达到320万亩,森林覆盖率达30%,林业产业是全旗支柱产业之一,林业收入占农牧民总收入的20%,从2000年实施退耕还林还草以来,全旗平均每年都以完成25万亩的绿化任务向前迈进,走在全市乃至全区的前列,保护森林资源,成为造福于人类的百年大计。“宁吃防范苦,不受破案罪”是分局领导咬定的信念。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