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一国有大中型企业活力不强,效益不高,是长期困扰我国经济发展的难题之一,也是社会保险工作迟迟不能到位的焦点问题之一。如何把国有企业的效益搞上去,成了当今各界人士的热点论题。在建设现代化企业制度的同时,企业经营引入了新机制——剩余收益制,它是打开企业活力源泉的金钥匙。在建立现代企业经营制度的时候,研究试行剩余收益制,将会促进全面贯彻落实社会保险工作,为即将出台的《社会保险法》奠定良好的实施基础。对剩余收益制,邹家华副总理给予了充分的肯定,他认为剩余收益制为“国有制企业重放异彩”带来了“新的曙光”。我国著名的经济学家厉以宁教授称剩余收益制为“一种新的企业体制改革”。现代市场经济体制从根本上讲是一种竞争体制。竞争是具有风险性的,风险的表现是企业的倒闭,职工的失业,由此而带来社会不稳定性。为了逃避这种风险,现代市场经济就要制定其运行的各种规则,那就是法制,变无
简介:一、隐性失业显性化的概念界定1、传统概念的局限到目前为止,尽管许多人都在使用隐性失业显性化一词,但何谓隐性失业显性化,很少有人明确论及,处于一种各自意会,没有明确阐明的状态,即使有人论及,也仅是从隐性失业与显性失业字面解释的对比中,仿佛隐含了隐性失业显性化的意义。现被人们普遍接受的一种传统观念是:所谓隐性失业,就是指这种失业不以社会上存在失业人口的形式表现出来,这种失业实质上已存在,但社会上看不到失业人口,应有的失业人口被隐藏到企业内;所谓显性失业就是这种失业赤裸裸地以社会上存在相应的失业人口的方式表现出来。以此区别隐性失业和显性失业的关键是这种失业是否出现于社会,不出现于社会就是隐性的,出现于社会就是显性的,由此可以推出隐性失业显性化就是将企业内的失业者变为企业外的社会失业者,这种隐性失业显性化的界定,显然把现已广泛存在的职工离岗后,仍存在于企业内部,形成企业内部劳